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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南安4日起执行新车险条款费率,理赔责任范围扩大

2016-06-01 王小清 海丝商报

  近段时间,关于车险改革的话题备受南安车友关注。6月4日起,福建省将启动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执行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费改后,保费是升还是降?新商业车险条款的保险责任范围和以前有何不同?针对车主关心的问题,记者向南安的产险公司了解到,南安将同步启动商业车险改革,改革后,商业车险保费有升有降,新商业车险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


  费改后保费有升有降


  这两周,市民林先生接连接到多家保险公司业务员的电话,向他推荐车险业务。林先生发现,各家公司的报价比往年有所优惠。虽然林先生的车险还差一个月到期,但林先生还是决定提前购买。“我的车去年出过险,根据新的商业车险条款,到期后购买车险价格会上涨,不如趁早购买,还可以享受优惠价。”


  记者了解到,由于新的商业车险即将执行,有过出险经历的车主和林先生一样,担心保费上涨,提前续交保险。记者先后咨询了平安产险南安支公司、人保财险电话客服人员了解到,6月4日起,南安的商业车险费改正式实施。由于新规对无赔优待系数幅度调整较大,对于出险次数多的车主来说,车险价格将上涨。


  业内人士介绍,改革后,广大私家车主车险保费的高低主要由3个因素决定,即被保险车辆的车型、上年出险次数及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情况。据了解,被保险车辆车型、上年出险次数这两个因素全省执行统一标准,自主渠道和核保系数由保险公司自主定价。综合所有因素来看,最终保费上涨和下降幅度不一样。


  这次改革,还引入了车型定价模式。对于出险率低、安全状况好、维修成本低的车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对应的保费会更低。同时,以往年度出险次数不同,价格也不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无赔款优待系数,在改革前后均有该系数,但改革后“奖优罚劣”力度更大了。


  据南安某产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系数值从原先的0.7至1.3调整为0.6至2。其中,新投保以及上年发生1次赔款的,改革前后系数值没有变化;3年没有出险原先系数是0.7,那么改革后系数是0.6;如果上一个保单年度发生5次赔款,改革前,它的调整系数最高是1.3,改革后,系数则升到2。改革后,有的车主保费会下降,有的则可能上升。


  记者咨询了多家保险公司获悉,改革后,商业车险保费有升有降,但总体升的少,降的多。据了解,从外地第一批试点省(市)情况看,下降的达到七成以上。仅从无赔款优待系数来看,大多数安全行车的车主该系数下调,少部分频繁出险的车主该系数上浮。


  新规删除15项免责条款


  改革后的条款,还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15个免责事项列入保险责任范围,“无责不赔”“撞了自家人保险不赔”等霸王条款有望得到解决。新车险明确规定,由于冰雹、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以及车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车损可以获得赔偿。同时,驾驶证失效或审验不合格、未上牌照新车也都纳入保险保障范围。


  据介绍,以前,在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条款中明确规定:“事故中造成的家庭成员伤亡,保险不负责赔偿。”新规提出,被保险人或司机的家人也可获三责险赔付。此外,车险改革后,车辆意外受损,找不到责任人也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因第三方对被保险车辆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既可以直接向责任方索赔,也可以直接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还可以在授权公司向责任方追偿的同时,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出险可先报险再决定是否理赔


  由于上一年是否发生理赔对保费产生直接的影响,出险后是否该报保险,成为不少车主疑惑的问题。


  南安一产险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发生事故后,车主可先报保险,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理赔。未发生理赔,就不会计入理赔次数中,也不会因此对保费产生影响。


  业内人士建议,出险后,车主可计算一下维修费和所产生的保费,再决定是否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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