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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5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永俊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进、陈文举、叶维新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远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辉灿,市人大副处级干部潘爱忠及“两院”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市长林荣忠提请,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决定免去蔡清安同志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廖徐伟同志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王小阳同志南安市财政局局长职务,陈泰山同志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陈天义同志南安市水利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王端峰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廖徐伟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陈天义同志为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吴小纲同志为南安市财政局局长,郑曙熙同志为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吴世彪同志为南安市水利局局长。
根据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凤华提请,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任命丁灿辉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当天,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接受吴小纲同志辞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本报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洪省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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