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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首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启动

2016-07-21 海丝商报

昨日,位于溪美街道彭美社区的南安首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银海车行(下图)正式启动,标志着南安开始实行电动车带牌销售。据了解,根据泉州交警支队要求,明年1月1日起,包括南安在内的各县(市)将全面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目前南安只有一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还有两家正在报批中。


据交警介绍,市民去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购车时,除购车款和13元/辆的牌证费外,无须支付代办费等其他费用。市民所购的电动自行车款,已包含3年保险费。



超标车上路行驶 明年7月1日起将被查处

 

  明年6月30日起,泉州各县(市、区)将全面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交警提醒市民在购车时,先了解车行销售的电动车是否已实行带牌销售,是否为合标电动车。非合标电动车是无法上牌的,没有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明年7月1日起将不能上路行驶,否则将被查处。


  怎么判断电动车是否合标?泉州交警支队给出几项指标: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不含电池空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车架号打刻在车架前管右侧或中接头底、车架前斜管、车架立管的其中一处;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300毫米;鞍座尺寸长度不大于500毫米,宽度不大于250毫米等。


  如果市民弄不清楚这些指标,只需到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购车就可以。


在外地买的合标电动车 可在南安上牌


  已买合标电动自行车但没上牌的市民,需要到市交警大队二楼大厅办理上牌,同时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原件;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原件,提交的来历凭证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的,应为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通用机打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使用计算机或税控器具开具;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在外地购买的合标电动自行车是否能在南安挂牌,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外地购买的合标电动车,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在南安上牌的。符合的条件是,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型必须在《泉州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目录》内,车型外观与《目录》图片一致,并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目录与标准可到泉州交警支队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同时需要提供销售发票印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还须体现销售地名称;外地人在南安上牌还需提供居住证。


  此外,市民购买的带牌电动车可以转让,但转让时最好去交警部门办理变更或过户,不然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麻烦。南安带牌电动自行车还可以在泉州中心市区行驶。


实习生 洪志福 本报记者 宋海林 陈晓萍 通讯员 华弘发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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