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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义务教育学生免收课本费

2016-08-25 海丝商报
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局获悉,南安市2016年秋季普通中小学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已于日前出台。


  具体标准如下: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课本费全免;小学一至六年级作业本费8元;初中一至三年级作业本费13元;高中一年级课本费269元,作业本费18元;高中二年级课本费265元,作业本费18元;高中三年级不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18元。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福建省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费提供教科书、正版学生字典范围扩大至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
  此外,物价部门强调称,今年南安继续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课本、作业本费标准应按照阳光价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校务公开,在校内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课本(含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是必选部分,每学科只能选订一种版本,由学校统一征订。各地应根据课程计划的要求,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科书,严禁选用教学目录以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同时,严格执行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课本费、作业本费属于代办费管理范围,必须严格遵循“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进行分项核算,学校应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主动接受物价、财政、教育、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报记者 林梅治 通讯员 吕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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