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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安市“和谐村(社区)”创建细则出炉,来看看都有啥要求……

2017-04-06 海丝商报
        昨日,记者从南安市委宣传部获悉,《2017年南安市“和谐村(社区)”创建细则》正式印发。



据了解,南安市“和谐村(社区)”创建对象为全市所有建制村(社区)。


活动具体考评标准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正面引导,包含村级组织建设好、落实任务实效好、社会治理成果好、乡风文明风尚好、村民群众生活好“六个好”评价标准,分值总计100分。


第二部分为反向约束,不设分值,但各村(社区)以2017年2月1日为创建起点,必须同时满足无越级上访、无新增“两违”行为、无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无其他影响大局事项、无违纪违法行为“六个无”的硬性要求才能参评。

↓↓↓    


活动分为自愿申报、党委推荐、验收会审、公示审批四个阶段。 


1

自愿申报阶段为2017年11月30日前,各村(社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扎实创建的基础上,对照考评标准自愿申报,年度内出现“六无”情形或其他一票否决事项的,取消申报资格,对已获得荣誉的,给予摘牌;

2

党委推荐阶段,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必须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申报的村(社区)进行首轮考评、审查、把关,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符合评选标准的村(社区),并汇总名单,以党委(党工委)正式文件报告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3

验收会审阶段,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年度考评方案,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内业资料、实地测评等方式组织开展考评验收活动,并将通过考评验收的“和谐村(社区)”建议名单按程序规范报送相关部门会审;

4

公示审批阶段,经会审通过后的“和谐村(社区)”建议名单,将在南安广播电视台、海丝商报、南安新闻网、今日南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日,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后,由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呈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值得注意的是,和谐村(社区)考评总得分必须90分以上,若年度考核时,得90分以上的超过50个,按得分情况取前50个进行表彰。


图片来源网络

记者 赖香珠 通讯员 黄金车                            

编辑 王君 周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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