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2016年度泉州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7141元,泉州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380元。
2017年泉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57141元÷12×3=14285元,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14285×12%+14285×12%=3428元(四舍五入);2017年中央驻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57141元÷12×5=23809元,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3809×12%+23809×12%=5714元(四舍五入)。
2017年泉州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500元,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500×5%+1500×5%=150元。
此外,2017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380元,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380×5%+1380×5%=138元。
与去年相比,2017年泉州市职工公积金月缴存上限标准上调186元,下限则上调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