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康美中学违规收费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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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主动公开文件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康美中学违规收费问题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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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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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局
关于康美中学违规收费问题的通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收费行为,坚决遏制个别学校变相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乱象抬头的趋势。持续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康美中学违规收费问题通报如下:
经调查核实,2018年春季康美中学违规向学生收取征订练习卷费用、补考费用;变相要求学生家长捐款聘请教师进行有偿补课;2018年秋季初三年编设重点班、非重点班,并将个别学生编入重点班与家长捐款挂钩。康美中学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管理等相关规定,给我市教育系统带来不良的影响。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第18号令)、《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闽教人〔2009〕143号)等相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康美中学校长刘福文同志警告处分,2018~2019学年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康美中学的违纪事实,暴露了我市中小学校在教育收费、教辅征订与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个别学校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教育乱收费行为尚未彻底根治。希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贯彻落实省、泉州市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严格执行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中小学收费文件要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行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收费项目校长公告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清收费项目,将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与改进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执行。市教育局、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情节恶劣的乱收费问题将坚决予以查处,严格督促整改,严格责任追究,指名道姓公开通报,并在各类教育评先评优中一票否决。
南安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9日
THE END
来源: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海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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