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南安!内幕曝光!有车的都看看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新闻广角 Author 泉州广播电视台
前段时间我们新闻刚报道过,南安水头海联停车场违规收取施救费的事情。这几天,开发区某车行的工作人员张先生也反映称,他们的客户车辆发生刮擦,被暂扣在南安溪美的成功停车场,取车的时候,也被收了一笔费用不低的施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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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介绍,6月25日晚,他们客户的一辆别克车,在南安溪美的一处红绿灯路口等红灯时,被一辆行驶中的摩托车剐蹭到,车辆受损。事发后,车辆被南安交警暂扣到距离事故地点约10公里的一家成功停车场。7月1日,他跟同事一起去停车场取车的时候,却被告知要交一笔施救费和清障费,共680元。
车况不是很严重,是可以开的,所以我就很奇怪为什么要拖车。我是觉得太贵了,从出事地点,即使是我们自己叫的拖车,起步价也才150块钱,正常10公里的范围内都是150块钱,不可能翻了两番或者三番。正常我们合理的话,拖车费用一公里是7块钱。
虽然觉得有点贵,张先生还是通过微信转了680元给停车场管理员。在张先生坚持下,工作人员出具了一张机打发票,在收费项目一栏里,写着“现代服务+施救费”,然而发票总金额却只有500元。
他说最高发票只能开500块的施救费,还有180他说是清障费没办法开的,我问他说你为什么没办法开,他说是你这个清障费这个也开不了。
拿到发票后,细心的张先生发现,这张发票上面盖的章却是“南安市溪美兴南停车场”。
政府不是有一份文件,就说如果是因为占道或者怎样的,拖车费是要付 的。但是如果是事故调查的话, 这个不应该是客户或者消费者来付的,而且主要是这台车是没有责任的,应该是对方摩托车去付的 。
张先生说的文件,是2018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这家成功停车场是否真的如张先生所说,存在乱收费的情况?新闻广角的记者也进行了走访。
在成功停车场里,停放着不少摩托车和小汽车,也有一辆交警施救车,还有几部吊车。停车场办公室的营业执照上显示,停车场为南安市溪美兴南停车场,墙壁上只有一张破旧的2013年停车收费标准,上面并没有显示施救费或清障费的收费标准。
记者:前面为什么写成功停车场?
工作人员:成功是最开始的名字。
记者:现在是改成兴南了是吗?
工作人员:是的,现在改成经营吊车了。
停车场的管理人员是两位老伯,记者问起事故车停放是如何收费,有没有收费标准,为何680元的施救费,只开出500元的发票,两人都推说不是老板不清楚。
工作人员:主要是吊车、事故车是里面有场所才来放的 。
记者:这是交警指定放这的吗?
工作人员:我不是老板我不知道。
记者:那事故车收费怎么收?
工作人员:收费都没收。
就在记者采访的时候,又有一名车行工作人员拿着南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的放车条过来取车,记者观察到,这部事故车的挡风玻璃破损,这次取车也确实没有收取费用。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至南安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家停车场是私人停车场,交警将车辆暂扣在这里,是为了便民。同时他解释,别克车在事故后,保险杠跟水箱都受到损坏,已无法驾驶,只能用拖车施救,停车场收取的680元费用包括施救费和停车费。该负责人明确表态,由公安机关行政暂扣的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由此产生的停放保管费用,禁止向当事人收取。同时,收取施救费等也应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并向当事人出具法定票据。目前,他们已经通知车主及车行工作人员到停车场协调退停车费,他们也将继续监督规范停车场的收费行为,如果有市民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拔打110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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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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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商妹儿 审核:田中戈
商报微调查
时近盛夏,全国各地的“膀爷”也多了起来,南安也不例外。在任何一个非常热的地方,都会看到这样的现象——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私人空间还是公共空间、小区广场、街边树下、休闲公园还是商店,总能看到一些人撩起上衣、露出肚腩,或是干脆不穿上衣光着膀子,三三两两地侃着大山。网友们给这种“独特”的穿着方式起了个名字——“北京比基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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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北京比基尼”现象,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