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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版“水十条”出炉,定期公布污染企业名单,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2016-01-13 赖香珠 海丝商报


  近日,市政府印发《南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该方案可谓南安版“水十条”,明确了今后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南安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城市黑臭水体总体消除,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及主要湖泊生态环境稳中趋好,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方案提出,我市将在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加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等十大方面推出具体举措,向水污染宣战,全面开启“河长清 海长蓝”专项行动。


   取缔“十小”企业专项整治九大重点行业


  方案指出,南安将在防治关键“工业排污”上,取缔“十小”企业,专项整治九大重点行业、持续整治矿山采选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2016年年底前,要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推进造纸、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建陶、石材等九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清洁化改造。2017年年底前,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同时,持续整治矿山采选行业。主要流域干流、一级支流、饮用水源沿岸一重山范围内禁止矿产开采,该区域内的采矿(石)场及流域所有无证、非法采矿予以取缔。


  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我市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晋江(东、西溪)上游不再审批化工、电镀、制革、染料、农药、印染、酿造、蓄电池、造纸等可能影响晋江(东、西溪)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建设项目。同时,全市不再审批新建使用含苯胶水制鞋和制革、造纸、电镀、漂染等重污染项目,晋江(东、西溪)流域严格实行“四不批”政策;重金属国、省控重点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增加相应重金属排放量的项目。


  主要流域干流沿岸将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今年起每季度公开水质情况定期公布污染企业名单


  方案指出,市环保局应及时公开水源水质状况,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卫计局应公开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2016年起每季度要向社会公开,2018年起县级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方案指出,要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和网箱养殖。2018年年底前,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基本实现收集处理,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同时,要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方案指出,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排放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应按要求安装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相关部门要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各地要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此外,还要加强社会监督。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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