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巩固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现将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灵山镇大稻池村原党支部书记国世波骗取国家财政补贴问题。2016年6月,国世波在组织实施改厕工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虚报改厕数量,骗取国家财政补贴6900余元;在改厕验收过程中,把关不严,42个已改造厕所存在质量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8月组织街巷硬化工程时,虚报硬化面积1100余平方米,骗取国家财政补助47000余元。国世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其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金口镇庙东三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房淑清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办理危房改造问题。2013年至2014年,房淑清在未履行村庄民主程序的情况下,为3户村民办理危房改造;2013至2015年,违规为6户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办理危房改造。房淑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田横镇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滕正起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办理低保问题。滕正起在任职期间,2009年至2011年田庄村先后为5户村民办理了低保,后经核实,有4户不符合低保条件。滕正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其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切实利益,啃噬群众获得感,与党的初心和使命背道而驰,这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律,严格规范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