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转卖这东西?有人被罚!青岛人警惕
马上快过年了,
大家都在忙着置办年货。
有的人从外地购买大量烟花爆竹
准备自己燃放的同时,
还将这些烟花爆竹在网络社交平台转售牟利。
这种行为或涉嫌违法!
近日,上海浦东警方抓获4名
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
2021年12月下旬,浦东公安分局陆续接到网民举报,称有人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销售烟花爆竹的消息。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警方立即根据举报信息展开调查,成功锁定了多名犯罪嫌疑人。
2021年12月29日晚,浦东警方分头出击展开收网行动,将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王某某、火某某等4名违法人员一网打尽,当场查获非法储存的300余根、175盒烟花爆竹。
到案后,王某某等人交代自己前往江苏等地时发现当地可以购买烟花爆竹,之后便多次往返,购入了大量烟花爆竹准备燃放,亲戚朋友们得知后纷纷向自己购买,便想到了将这些烟花爆竹转售牟利的“生财之道”。
目前,王某某等4名违法人员已被浦东警方处以行政处罚。
此前,
青岛公安提醒广大市民,
春节期间在欢度佳节的同时,
不要忘记对燃放烟花爆竹说“NO”!
为积极贯彻落实《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燃放烟花爆竹,不在规定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倡议采用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过节,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二、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监督者。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把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三、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宣传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家人、邻里和亲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凝聚起人人参与文明共建、人人共享美好生活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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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冉欣
来源 | 青岛日报(qddaily)综合自观海新闻客户端、青岛公安、警民直通车浦东等,转载摘编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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