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自2022年12月4日1时起,将市北区台东街道威海路362号海角七号,河西街道长沙路18号保利天汇小区6号楼,敦化路街道南京路三鸣小区10号楼5单元,延安路街道延安二路25号2、3、4、5单元,延安路街道聚仙路12号4单元;李沧区李村街道金岭路110号;城阳区河套街道潮海东村南北向主干道以西115号所在同排及前、后两排,河套街道赵家岭社区东第一条南北通透大街以东160号所在同排及前、后两排,河套街道西河套社区,夏庄街道东古镇社区一小区六号楼3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3日23时起,将以下22处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市北区河西街道长沙路19号乐天家园小区2号楼1单元,海伦路街道台柳路116号国安小区2号楼5单元,大港街道普集路15号普吉新区小区24号楼,大港街道普集路15号普吉新区小区2号楼1单元,镇江路街道延吉路59号金隅和府毓和府小区3号楼,兴隆路街道永乐路6号楼3单元,台东街道长兴路25号5单元,台东街道威海路91号,浮山新区街道辽阳西路366号远洋万和城小区5号楼1单元,洛阳路街道郑州路5号雁山小区9号楼2单元;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泰晤士小镇一期B组31号楼2单元,城阳街道兴阳支路与文阳路交叉口南120米万科魅力新城D区2号楼2单元,流亭街道阳光公园1号东园25号楼3单元,流亭街道邱家女姑社区20号-24号;胶州市李哥庄镇周臣屯村247号水岸绿城小区C区51号楼,李哥庄镇聚福源小区二期9号楼,九龙街道李孟路6号联谊·景尚名都小区B区19号楼,九龙街道兰州东路492号云华小区16号楼,阜安街道温州路与厦门路交叉口南320米兴源巴黎城3号楼,三里河街道北京东路277号绿城春晓苑小区8号楼,三里河街道法家茔村,铺集镇足球大道1号澄月湖畔南区5号楼。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编辑 | 大熊猫
来源 | 青岛日报(qddaily)综合自观海新闻客户端、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载摘编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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