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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发出神秘的“当当”声音,商家说没问题?

2017-05-29 全媒体记者 李伟 株洲法制民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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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当当、当当当”,这讨厌的声音不是来自车间,也不是来自铁匠铺,这来自市民小言为妻子小肖买的车。

 2015年11月,小言为妻子小肖买了一台小车代步,真可谓是爱心满满呀!可就在买车后没多久,小肖在行驶的过程中,就听到了这个神秘的声音,“当当当”、“当当当”,吵得她好不心烦。据小肖说,除了这个神秘的异响外,这辆车还出现了其它一些小毛病。

 这中间小言和小肖也跑过几次4S店,但是一直没有进行维修,问题也一直没得到有效的解决。截止到现在,这台小车买的还不到两年,再加上与4S店沟通不畅,闹得不太愉快,所以现在小夫妻的意思是——退车。

小言和小肖买的车是雪佛兰新科鲁兹。而且呀,他们的车还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

据了解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第二十一条规定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根据4S店出具的检测报告,小肖汽车的发动机并没有问题,发动机出现异响可能是因为燃油里面进了水,而对于这样的结果,小言和小肖无法接受。

株洲华洋世纪汽车销售公司售后站负责人从技术层面进行了解释。他们同时认为,水在发动机燃烧过程中是一瞬间的,那么,发动机有异响也只是暂时的。

事情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4S店通过检测认为发动机没故障,不同意换车;而小肖和小言两口子坚持要继续维权,可是除了前面的录音外,又拿不出其它的证据。双方因此闹得很不愉快。    

那么,当消费者和商家意见发生分歧的时候,对相关问题又该如何认定呢?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以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同时提醒:汽车发生故障的时候,作为消费者要及时地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或者国家质检总局工商局、汽车生产商反映,保存反映情况的证据。如果没有在三包期内没有得到合理解决的话,一旦出现纠纷,也能主张享受三包期的相关权益。

 


如今汽车已不再是奢侈品,逐渐走入平常百姓家,由汽车引发的纠纷也因此越来越多。作为商家,我们有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依法守法更理性地为自己维权。别让买车的幸福变成了扯皮时的受气和憋屈。



法制民生频道全媒体记者 李伟 张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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