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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热线】明月湖小区物业阻止居民成立业委会,背后的真相竟然是这样!

2017-09-19 全媒体记者余水清 株洲法制民生频道

物业是小区居民的管家,是为业主服务的。但是,天元区明月湖小区的居民却反映,他们小区的物业不作为,还联合开发商一起,阻止小区居民成立业委会,这究竟是为何呢?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明月湖小区交房已经十多年了,小区的物业还是开发商建锋房产旗下的万邦物业公司。由于物业公司不作为,小区环境很差,很多居民都想更换新的物业公司,但是,由于开发商不配合,小区一直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也就无法更换新的物业公司。




        居民表示,一直以来,物业在小区只收费不管理,就连基本的保洁都不到位,导致业主积累了大量的怨气。最近,开发商在小区的公共区域划了停车位,并打算向业主收费,更是激化了物业与小区居民的矛盾,居民要求成立业委会的要求也更为迫切。记者在小区采访时也看到,小区到处是垃圾,从事保洁的,不是物业工作人员,而是社区的志愿者。


泰山路街道广场社区主任李思告诉记者,他们安排志愿者来小区搞卫生,也是迫于无奈。她说,为了迎接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复检工作,社区对每个小区的情况进行了摸排整改,对明月湖等9个需要整改的小区都下达了整改函,并提出了整改要求。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有8个小区都按要求整改到位了,唯独明月湖小区没有任何动静。

既然物业不愿为小区居民服务,那么,为什么又要阻止业主成立业委会,更换新的物业公司呢?广场社区书记刘新田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的调查,由于开发商的房产开发没有完成,担心业委会影响房产的开发,开发商不愿配合成立业委会,这也给社区增添了不少麻烦和工作量。


作为物业,连基本的保洁都不到位,还要社区来买单,这也难怪居民怨声载道,要求更换物业公司了!在记者的协调下,广场社区书记、主任和记者一起,来到了小区的开发商——建锋房产公司,找到了开发商和物业的负责人。建锋房产公司董事长刘志军告诉记者,并非他们开发商不配合业主成立业委会,而是业主拒绝接受物业公司。


而对于开发商和物业在小区实施停车收费,主要是为了管理好小区的停车。对此,广场社区主任李思认为,开发商和物业是在业主的公共区域划停车位,业主对此有知情权和决策权,开发商和物业在没有和业主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实施停车收费,确实不妥。

在记者的协调之下,开发商表示,同意尊重业主的意愿,尽快成立业委会。李思表示,首次成立业委会,需要开发商盖章提出申请,要求开发商尽快将申请呈交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广场社区书记刘新田也表示,成立业委会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在业委会成立前后,仍然要承担起物业管理的职责。




刘志军表示

今天就将安排物业到社区领取成立业委会的相关资料,张贴在小区,告知居民,成为业委会成员的条件,为成立筹备组做准备。



法制民生频道全媒体记者 余水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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