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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这个地方大病患者有福利,自负部分还能再补偿!

2017-09-21 全媒体记者程焱 株洲法制民生频道



大病住院治疗之后,自负部分还能进行再补偿,这是石峰区最近传出的利好消息。近日,石峰区出台《城乡居民大病医疗再次补偿实施方案》,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给予特殊关怀。


家住石峰区郭家塘村的张纯娥今年71岁,患糖尿病七年,老伴也有心脏病,两个老人的退休工资加在一起才3000元。张纯娥的儿子郭浩江说,为了给母亲治病全家已经花费了二十多万。今年四月,张纯娥因糖尿病并发症再次住院,并进行截肢手术,手术后每个月的药费将近2000元,还需要营养费,家中已经无力负担。然而,就在昨天,一笔一万七千元的大病医疗再次补偿款转入到张纯娥的账户上。

这一万七千元解决了张纯娥一家的燃眉之急。石峰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温卫平介绍,享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再次补偿实施方案》的对象,需满足三个条件。

  1. 必须是石峰区户籍人口;

  2. 参加了石峰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 住院的费用进入了大病补偿的范围。对于这类人群,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补偿的最高限额为5万元。

再次补偿十分便民,不需要居民自己跑腿申请,依托于医保结算系统,进行导出核准名单,计算再次补偿金额,联系会议审定补偿人员名单及补偿标准,最后经过张榜公示,之后发放补偿金。目前,在石峰区已经有99位居民,获取了总计97万元的大病再次补偿金。

石峰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温卫平表示,通过这个方案的实施,尽量对那种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家庭给予保障。






法制民生频道全媒体记者 程焱 卢志光 

通讯员 钟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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