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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网络餐饮必须有实体店、餐饮安全纳入A级景区评定......“舌尖上的安全”有了最新保障!

2017-10-11 株洲法制民生频道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发布《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餐饮业从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水平、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多个方面做出了要求,包括明确网络餐饮必须有实体店和许可证,以及在繁华商业区、A级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明厨亮灶”全覆盖等。此外,在监管层面,将加大无证餐饮和户外餐饮摊点的整治力度。



01

《意见》中强调

对于网络订餐,要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店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公示菜品和信息真实、加工菜品规范安全、食品容器和餐具清洁无毒、配送过程食物不被污染、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和网上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

《意见》明确

要加大无证餐饮和户外餐饮摊点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加工制作食品,以及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假使假、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购买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建立联动联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意见》还明确

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主要是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行动、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明厨亮灶”质量提升行动和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行动等五项提升行动。其中,将以繁华商业街区、A级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大型和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单位,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部实行量化分级评定。80%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的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公示制度。将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纳入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等评定的重要内容


内容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用中国微信,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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