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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看法】外卖小哥撞了人,公司赔还是自己赔?

2017-10-24 全媒体记者 李炜 株洲法制民生频道


小罗是美团外卖的一名快递小哥,在四中门口的美团点送外卖。在一次送外卖的途中,小罗骑摩托车撞倒了一位骑电动车的肖女士,肖女士受了点轻伤,被送到医院。


事后小罗和肖女士达成了协议,除了4千元左右的医药费外,小罗还赔偿了肖女士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其它费用,共计1万3千块钱。需要说明的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小罗和肖女士并没有选择报交警,而是采取私了的方式来处理这件事情。因为小罗的摩托车是证照不齐,他怕报了交警以后自己更麻烦。

之后,小罗几次联系了美团四中站点的站长,毕竟是工作中出的事,他希望公司能给予自己一些补偿。站长回复小罗试用期没上美团保险,至今公司方面没有任何赔偿。

对此,小罗表示很有意见,于是他从美团外卖辞职出来。小罗认为:当时我进公司的时候,并没有提出来要买保险,出了事故要报交警、责任怎么划分,现在出了事公司层层设卡、故意为难,就是不出一分钱。

记者辗转联系到了美团外卖株洲负责人。他表示:他们无法证实小罗所说的事情的真实性,所以一直没有处理。截止发稿前,记者并没有得到美团公司的其它回复。

小罗和美团公司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律师何向前认为:劳动关系成立主要有四个要件: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具备劳动义务的主体资质,第二、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是用人单位的经营范围,第三、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第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小罗和美团之间是典型的劳动关系。


关于责任划分问题,律师何向前认为,作为劳动者,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过程中,如果对第三方造成了损害,用人单位应当首先承担第一位的赔偿责任,这是一种法定的责任。作为美团的劳动者在代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的情况下,找用人单位给他承担先行垫付的赔偿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而针对小罗驾驶的摩托车没有行驶证,他本人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在这起事件中,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过错责任。

这是一个因为一起小的交通事故而引发的赔偿争议。要进行赔偿就要明确双方的关系,以及应该承担的责任。只有在责任划分明晰的前提下,相应作出的赔偿才能公平公正、依法依规。




法制民生频道频道全媒体记者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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