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乖乖”回来了,发生了什么事?
六年前的一场车祸,七旬的刘嗲嗲险象环生,可最终肇事司机选择了逃避责任。四年时间里,肇事司机和车主也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
今年的十月中旬,失信人突然出现在了法院。
究竟发生了什么?
2011年9月23号晚上10点半钟左右,刘嗲嗲在株洲县渌口铁道口附近横过马路时,突然遇到了一辆急驰而来的小车,他因躲闪不及被撞倒在地。
经医院进行救治,所幸无生命危险。不过经医生诊断,刘嗲嗲身上有多处骨折,前后治疗费用花费了47000多元,其中肇事司机垫付了两万四千元。
2012年的3月19号和10月18号,经司法部门鉴定,刘嗲嗲的伤情为9级伤残。然而,在刘嗲嗲治疗康复期间,肇事司机仅唐某来医院看望过一次后,便不见了踪影。
眼前仅医疗费用这一项,刘嗲嗲家人就垫付了两万余元,更何况后续还有一系列的康复治疗、误工、精神赔偿等等费用,这肇事司机唐某在几次电话联系后就再也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刘嗲嗲及家人该怎么办呢?
最终,他们选择了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2013年3月6号,就原告刘嗲嗲与被告肇事司机唐某、车主以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株洲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当庭判决,其中被告肇事司机唐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赔偿原告刘嗲嗲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7000余元,以及承担相应比例的诉讼费和鉴定费用。被告车主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是四年时间过去了,即便是法院判决的强制执行,这近两万块钱的费用,刘嗲嗲都无法拿到手。因为,当初法院在查询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
突然,事情发生了转折!
十几天前,刘嗲嗲和儿子接到了法院打来的电话,说这个案子终于可以结案了,钱也帮忙追回来了。
原来,今年九月底,株洲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在查询旧案时意外发现,车主唐某名下有一个股票账户和银行存款,于是通过相应系统对其资产进行了冻结。并且在此之前,车主唐某也无法乘坐飞机和高铁等。因此,唐某回来了。
据了解,这起案件是株洲县人民法院,第一次通过冻结被执行人的股票,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院判决的一个案例。
还是那句话,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那些违反法律规定的人,法律面前是坚决不予容忍的。
我国也正在积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体系也将越来越健全完善,对于那些失信的被执行人,最终仍将无法逃脱自身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制民生频道全媒体记者邓欢 刘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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