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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因为这个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坐着总经理的位子,工作体面拿着高薪,刘某却并不知足。他不仅深陷网络赌博,还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将公司的近百万元钱收入自己的口袋。
近日,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提起了公诉,法院当庭做出了判决。
2016年3月,刘某受委派担任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株洲分公司总经理,见习期月薪一万两千元,三个月见习期后月薪更高。但刘某并不安于本分,2016年7月,他通过车辆销售合作协议的方式,分别收取了两家二手车合作商共计8万元的保证金,采取不入账的方式非法据为己有。
同年8月、9月间,刘某又将该公司的多台小车以低于公司指导价的价格出售。除去上交公司少部分卖车款,大部分车款被刘某采取不入账的方式非法据为己有。据警方统计,刘某私自截留卖车款和保证金,合计99.3万余元。
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申莉萍介绍,刘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公司的财物据为己有,触犯了刑法271条的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
有着高学历,拿着高薪的刘某,为何不好好珍惜自己的工作,反而做出这样的违法行为呢?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原来刘某在上任后就迷上了网络赌博,一度无法自拔。甚至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就打起了歪主意。
因犯职务侵占罪,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责令退赔被害单位99.3万元。
法制民生频道全媒体记者 罗会霞 周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