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热线】保价的快递货物破损,签收时少写了两个字,理赔差点要自己负责了!
对自己投递的快递进行保价,出了问题,就可以按保价的金额获得赔偿。市民余先生却反映,他通过百世快运运输的货物破损了,虽然保价了,理赔却遭到了拒绝。
余先生告诉记者,11月8日,他通过百世快运投递了一块大理石台面、一个整体镜,由于是易碎品,在快递员的建议下,余先生对货物保价了3000元。当货物运到目的地时,就被告知,货物已经破损,不过还是将货物送给了收货人。当时,快递员承诺,签收之后,可以为收货人证明派送之前货物已经破损。
对方接受货物后确认,破损的货物有一部分还是可以用,但是大部分没法使用了。随后,余先生找到百世快运公司,要求公司对破损的货物进行理赔,公司却以收货人已经签收为由,拒绝理赔。百世快运天元一部负责人曾正祥告诉记者,他们每个快运件都购买了保险,如果货物出现破损、丢失等情况,符合理赔要求的,保险公司都会赔偿。但是,由于余先生的货是正常签收的,因此公司总部驳回了余先生的理赔要求。
对此,余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之所以签收货物,是想能够用的东西还是用,减少双方的损失,没想到这个损失要自己买单。曾正祥却表示,余先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货物投递前就破损了。虽然收货人对破损的货物拍了照,但无法证明这些照片是签收前拍的还是签收后拍的,这也给理赔造成了困难。
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在记者的协调下,曾正祥拨通了当地百世快运的电话,找到了当时投递货物的快递员。这名快递员证实,余先生的货物在投递时,的确已经破损。看到这种情况,曾正祥表示,他们将把这一情况向总部汇报,把签收改为异常签收,争取尽快为余先生理赔。
市邮政管理局行业管理科副科长刘伟也表示,根据邮政部门的规定,保价货物损毁,可以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前提是,收货人在签收时必须要注明“异常签收”或者拒绝签收。如果是正常签收,这就要求双方先行协商好。他提醒市民,如果遇到异常签收的情况,必须保存好相应的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制民生频道全媒体记者 余水清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