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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撞倒行人后逃逸,伤者躺在马路上遭二次碰撞!

2017-12-13 全媒体记者尹皓 株洲法制民生频道

12月1日晚,荷塘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称,红港路一辆小车撞倒行人,民警随即赶到现场,看到一辆白色小车停在了马路中间,伤者刘先生已被送往医院治疗。

现场留有一些血迹,白色小车的前保险杠下端受损。

报警人是白色小车驾驶员陈某,陈某说,当时行人躺在马路中间,背对着来车的方向,他没有注意到,才撞了上去。陈某所说的情况与现场情况吻合,民警产生了疑问,为什么伤者会躺在马路中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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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起事故并没有那么简单,民警调取了事发地监控视频发现,刘先生在过马路时,先遭到了一辆黑色小车的撞击,倒在马路中间,半分钟后,才被白色小车碰撞,而肇事的黑色小车已经逃逸。

民警开始查看监控视频,很快,黑色小车的身份浮出了水面。民警联系上了小车驾驶员刘某,刘某迫于压力来到了交警大队。

刘某交代,当时他吃了感冒药开车回家,有点打瞌睡,行至事发路段时他撞倒了行人,由于害怕担责,他没有下车,而是逃离了现场。

记者看到,肇事车辆受损严重,前引擎盖凹陷,挡风玻璃由于撞到伤者的头部,有一个圆形的碎裂,足见当时撞击力度之大。

今天上午,记者在省直中医院找到了伤者刘先生,刘先生是永州人,在株洲一家搬家公司工作,由于猛烈的撞击,他根本不记得当晚发生了什么。

经医生检查,刘先生右侧头部硬膜下水肿,胸部、腰椎、骨盆多处骨折,左侧髋关节还有脱位。所幸,经过医生十多天的治疗,刘先生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

记者了解到,两名肇事驾驶员各自垫付了刘先生的部分医药费。目前,事故责任还在划分中,如果经鉴定伤者构成重伤以上,逃逸驾驶员将要受到刑事处罚。交警提醒,事故发生后应当第一时间救助伤者并报警,以免发生二次事故。


法制民生频道全媒体记者 尹皓

通讯员 管丽 李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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