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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真大!男子高速公路旁兜售野生鸟类
近日,攸县森林公安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衡炎高速攸县出口处销售野生动物。接到举报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一名正在兜售野生鸟类的男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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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辨认,这名男子正在兜售的野生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在他骑来的摩托车上,民警又找到了另外一只猫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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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审讯,卖鸟的这名男子姓于,郴州市安仁县人。他交代,这两只猫头鹰是他从老家收购过来的。而在本月初,他还以50元一只的价格在耒阳市马水乡收购了4只雀鹰。然后带到衡炎高速攸县出口处向过往司机销售,结果被爱鸟人士以300块钱买下,然后报了警。
经鉴定,从犯罪嫌疑人于某手中解救下来的4只雀鹰和2只猫头鹰都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现已全部放归自然。于某因为涉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刑法341条规定了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制民生频道全媒体记者 张长江 龙羽
通讯员 罗武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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