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焕晶刚刚被执行死刑!执行前亲属明确表示不会见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上午,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执行死刑之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莫焕晶的近亲属可以会见,其近亲属明确表示不会见。
案件回顾
2017年6月22日,杭州蓝色钱江高档小区18楼一住户家中发生大火,女主人朱小贞及其三个孩子不幸殒命。经查,公安机关认定是人为放火刑事案件,该户保姆莫焕晶因涉嫌放火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7年6月23日,被害人朱小贞的丈夫、三个孩子的父亲林生斌以“老婆孩子在天堂”为名开通微博并持续更新,讲述案发经过和后续情况,引起网友强烈关注。
2018年2月9日,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受害人家属林生斌在一审宣判后走出法院。当天,杭州“蓝色钱江”保姆放火、盗窃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莫焕晶被判处死刑。
2017年6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莫焕晶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两项罪名,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并透露,莫焕晶在该雇主家中从事家庭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窃取家中财物。
资料图:莫焕晶
2017年8月2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
一审
2017年12月21日,“6·22保姆纵火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审开始后,莫焕晶的辩护人党琳山向法庭提出管辖权异议,并自行退出法庭。法庭宣布休庭,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或法院依法指定的辩护人准备辩护,另定日期继续审理此案。
2018年1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通报:被告人莫焕晶愿意接受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两名法律援助律师继续担任其辩护人。
2018年1月28日,林生斌@老婆孩子在天堂 发布消息,本案将于2月1日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
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本案。
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放火罪、盗窃罪二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月2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莫焕晶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浙江高院已受理此案。
在一审后得知莫焕晶上诉的消息时,被害人家属林生斌曾发微博声讨,表示“第二次审判,只会让各方的责任更彰显于众,也让恶魔的罪孽更加深重。”林生斌还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二审法院能够坚持正义,罪犯早日伏诛。
二审
5月17日,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庭上,保姆莫焕晶称,一审死刑量刑畸重,请求改判。
据央视新闻报道,莫焕晶上诉状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认定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及火灾后即逃至室外与事实不符;
一审量刑未考虑物业和公安消防部门责任;莫焕晶有坦白情节;
一审量刑畸重,请求改判。
因本案案情重大,当天未当庭宣判。
二审开庭过去半个多月后,“杭州保姆纵火案”传来新进展。浙江省高院二审宣判:维持原判,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长安剑、人民日报客户端等
监制:王祎
编辑:赵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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