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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3日!伪造警情通报“大象丢了”,这样的玩笑开不得!

北京日报 2019-03-29


“海淀区动物园丢失一头大象”,一则落款为“北京市公安局”的所谓“警情通报”,10月10日下午开始在网络传播。@平安北京 随即辟谣并展开调查。10月12日晚,@首都网警 发布情况通报:造谣人员毛某某已被抓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据毛某某交代,伪造警情通报只是为了开玩笑。



以下为情况通报全文:

2018年10月10日,有网民在网上发布“海淀区动物园丢失一头大象的警情通报”,引发关注。经核实,此消息系谣言,对此,动物园和警方及时进行了辟谣。当日,动物园方向海淀公安分局报案。经警方工作,当日22时许,将造谣人员毛某某(男,25岁,北京人)抓获。该人交代称,其为了和微信群成员开玩笑,伪造了警情通报并在群内发布,群成员通过微博进行转发,导致在网上传播。对此,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对于这次错误,毛某某深感后悔,表示自己当时只是为了开玩笑,没有意识到这样开玩笑可能带来的后果,没有想到假通报被传播后会造成的恶劣影响,自己将接受教训,也希望大家以此为戒,在网上也不能做出圈出格的事。


警方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警方将严厉打击网络造谣、传谣行为,请各位网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遇有谣言,请及时举报。


事件回顾:


10月10日下午,一则落款为“北京市公安局”的所谓“警情通报”,开始在网络传播,通报中称“海淀区动物园丢失一头大象”。


10月10日中午12时许,北京市海淀区动物园象馆管理员发现园区丢失了一头2吨重的成年雄象,现已向全市各区县及乡镇部门发出寻象通告,亚洲象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皮厚,肉质发柴,不好吃,不耐吃,希望有关涉事人员及时醒悟,悬崖勒马,速到有关部门自首反映案情争取宽大处理。



蓝底白字,乍一看跟真的似的。不过有网友质疑,“咱能把字给对齐了吗?”


16时13分,@北京动物园微博 发布消息称,今天下午网络上出现关于“北京海淀区动物园象馆管理员发现园区丢失一头2吨重的成年雄象”的警情通报,现经过核实,此消息为虚假消息,大象馆所有大象均正常展出


10分钟后,@平安北京 辟谣:动物园把大象数了一遍,都在……



对于平安北京的辟谣微博,网友表示,警察蜀黍好幽默。



也有网友调侃,大象想走也没法走了,毕竟已引起全国网友注意。



还有网友留言称,大象是怎么没的?造谣没的。




同时,网友们表示,谣言涉嫌违法,造谣的人应该抓起来。



@平安北京 16时41分再次发布微博:


警方提示:冒用警方名义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是违法行为,警方正针对此事开展调查,同时,敦促造谣者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大象没跑出来

造谣人进去了!


综合:@首都网警、@平安北京、@北京动物园微博、微博网友留言


监制:郭涛

编辑:宋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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