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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1101051957…… 北京市住建委实名曝光这8个人!

北京日报 2019-03-30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在官网住房保障单元增设“曝光台”栏目,对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曝光家庭均存在违规转租行为,这些家庭已由相关区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各类保障房资格,退回承租房屋,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自取消资格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允许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公租房转租转借问题虽属个例,但严重破坏公平正义底线,住建部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发现一起严厉处理一起,形成警示作用。


这位负责人说,再次提醒广大保障家庭,不要将公租房进行转租转借,一经发现,违规必究。


违规转租转借家庭信息公示如下:


1

姜平,身份证号:1101051957****2110,资格备案编号GLH051300259,一人户,无业。经朝阳区劲松街道申请取得备案资格,补贴比例95%,于2016年7月配租绿城诚园公租房项目。该家庭委托北京爱家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公租房转租,委托出租价格为4000元/月。


朝阳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获得住房保障家庭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4]177号)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取消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上述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抄送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其他处理正在进行之中。


2

李本荣,身份证号:1101031961****1219,资格备案编号GLH051203023,一人户,无业。经朝阳区潘家园街道申请取得备案资格,补贴比例95%,于2016年7月配租绿城诚园公租房项目。该家庭委托北京中天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公租房转租,委托出租价格为3600元/月。


朝阳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获得住房保障家庭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4]177号)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取消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上述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抄送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其他处理正在进行之中。


3

李忠义,身份证号:1101031969****1230,资格备案编号GLH051302974,三人申请,无业。经朝阳区潘家园街道申请取得备案资格,补贴比例95%,于2016年11月配租绿城诚园公租房项目。该家庭委托北京中天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公租房转租,委托出租价格为3600元/月。


朝阳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获得住房保障家庭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4]177号)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取消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上述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抄送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其他处理正在进行之中。


4

王泰,身份证号:1101011987****3014,资格备案编号GX051402154,一人户,无业。经朝阳区小关街道申请取得备案资格,补贴比例25%,于2016年8月配租绿城诚园公租房项目。该家庭委托北京爱家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公租房转租,委托出租价格为4300元/月。


朝阳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获得住房保障家庭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4]177号)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取消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上述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抄送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其他处理正在进行之中。


5

田杨,身份证号:1101071986****1510,资格备案编号GLH081200772,二人申请,无业。经石景山区老山街道取得备案资格,补贴比例95%,于2013年2月配租燕保•京原家园公租房项目。该家庭委托北京靖康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公租房转租。


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获得住房保障家庭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4]177号)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取消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上述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抄送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其他处理正在进行之中。


6

张宇涛,身份证号:1101011970****1535,资格备案编号GLH011206125,三人申请,经东城区北新桥街道取得公租房资格,无补贴,于2016年9月配租燕保•双桥家园公租房项目。该家庭在“途家”、“小猪短租”平台上发布转租信息,将承租公租房进行转租。


东城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获得住房保障家庭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4]177号)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取消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上述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抄送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其他处理正在进行之中。


7

马爱军,身份证号:1101061963****3930,资格备案编号GLH071500243,一人户,经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取得公租房资格,于2017年4月配租北京市阅园四区公租房项目。经市区主管部门、产权单位专项检查发现,该家庭将承租公租房转借裴某居住,裴某又委托北京馨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公租房转租,委托出租价格为4500元/月。


丰台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获得住房保障家庭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4]177号)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取消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上述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抄送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其他处理正在进行之中。


8

付莹莹,身份证号:1102241991****3621。与北京市大兴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签订《北京市大兴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租大兴区金融街融汇公租房项目。经产权单位日常巡查发现,该承租家庭将承租的人才公租房转租给武某居住,并私下签订租赁协议。


大兴区人才公租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大兴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细则(试行)》文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责令退回所承租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取消该家庭人才公租房保障资格, 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上述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抄送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其他处理正在进行之中。


本市开展为期一月公租房使用监管专项检查


与此同时,市住建委宣布,从11月12日起,将会同各区住建委(房管局)利用1个月时间,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已入住公租房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东城、西城等12个区已入住公租房项目,实现检查全覆盖。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着重在五个方面:


一是公租房项目使用监管“人防”情况,包括项目管理站入户检查情况、是否按标准配备管理员等;


二是公租房项目使用监管“技防”情况包括设备安装情况,人脸识别是否关联门禁及数据库系统等;


三是项目现场违规转租转借政策宣传情况,包括小区门口统一标牌安装,社区宣传栏及电梯内壁海报张贴及违规家庭信息曝光等;


四是投诉举报机制运转情况包括电话接听记录、举报线索处理台账等;


五是项目周边中介和租赁平台询访情况包括询访周期及频次,发现线索处理流程等。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市级检查与各区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市住建委将对东城、西城、朝阳、海淀、开发区等12个区已入住公租房项目,实现检查全覆盖,门头沟、延庆、密云、平谷、怀柔等5个区由各区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市住建委。


记者:曹政、赵莹莹


监制:王然

编辑: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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