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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一律18岁?委员建议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引热议!

北京日报 2019-06-29


昨日,一则“委员建议适当下调法定结婚年龄”的消息登上了微博热搜。



据新华社和法制日报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6日分组审议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和继承编草案二审稿。婚姻、家庭、继承、遗嘱……这些牵动着每个家庭成员切身利益的“家务事”,引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热烈讨论。


在审议中,法定婚龄也成为热议的焦点。有常委会委员建议大幅降低法定婚龄,改为男女均18周岁。


委员建议


据悉,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中规定男女婚龄均为20周岁。1980年婚姻法将法定婚龄提高到男22周岁、女20周岁。此次草案二审稿维持了现行婚姻法婚龄的规定。



但在审议中,有委员表示,法定婚龄已经到了该大幅度降低的时候了,并建议改为男女均18周岁。


张苏军委员:


“法定婚龄已经到了该大幅度降低的时候了。”张苏军委员指出,从2013年到2018年,我国连续5年婚姻登记人数逐年下降,今年一季度进一步下降6.7%,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出生人口下降、老龄化上升。尽管放开了二孩,但是二孩出生的增加远远顶不了一胎出生的下降,这一现实情况还将是长期趋势。


在张苏军看来,婚龄问题是中华民族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中最大的“灰犀牛”,应该予以高度重视。“降低婚龄不可能直接扭转婚姻人数下降和老龄化上升的趋势,但是这是一个正调节的方向,配合其他一系列降低抚养成本、鼓励生育的政策,是能够逐步解决问题、扭转趋势的。”张苏军说。


张苏军认为,目前年轻人的营养条件、生活环境、信息采纳、文化水平各方面都得到了很大提高,成熟度和当年相比大幅度上升,这为降低婚龄提供了坚实的客观基础。而且婚姻权是人的一项基本民事权利,婚龄理应和成年相对等,有完全民事能力时就有权选择结婚或不结婚。“应该还婚姻权本来的基本民事权利的属性,赋予其更大的自由选择范围。降低婚龄不但是对基本民事权利的扩权,也和民法总则中关于成年的年龄规定相一致。


王超英委员:


据王超英委员介绍,目前,丹麦、美国、波兰是21周岁和18周岁,瑞士、越南是20周岁和18周岁,法国、德国、俄罗斯男女都是18周岁。日本、罗马尼亚、巴基斯坦是18周岁、16周岁。韩国是18周岁和16周岁,但是不满20周岁结婚要经父母同意,台湾地区也是18周岁和16周岁,有的非洲国家更低。


他建议从我国人口形势考虑降低法定婚龄,比如说规定男20周岁、女18周岁,或者还可以更低一点,对此需要认真研究、论证和测算。


其他声音:


多位委员还认为没有必要在婚姻年龄上作男女的区别,建议将男女的法定婚龄进行统一,以体现男女平等。


“以前规定男大两岁是因为女性发育比较快,以及考虑到男性对于家庭的抚养责任等等。随着条件的变化、发育的提前,这两岁已经没有意义了。”张苏军指出,从男女平等的角度来说,有的时候好像是保护妇女的一些条件,其实是某种程度的逆向歧视。


对此,那顺孟和委员表示同意。“现在女子平均寿命要长于男性平均寿命,从平均预期寿命来看男女一致起来更好。”


对此,你怎么看?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综合新华社、法制日报


监制:王然

编辑:姜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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