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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确认:明日约见李亚玲!这三大问题待厘清

北京日报 北京日报 2019-08-28


近两日

“国航监督员”事件引发热议


14日下午

国航方面跟北京晚报记者确认:

明天上午将约见李亚玲

或在沟通后公布官方回应


资料图。来源:北晚新视觉


“监督员”大闹国航头等舱


7月13日,微博认证为“编剧”的用户@李亚玲 称,其12日在乘坐国航飞机时,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士大声斥责乘客滑行时接打手机,态度极为恶劣。


此后,在这位监督员的电话举报下,飞机上的几名乘客在航班降落下飞机后被迫接受各种调查作笔录,滞留7个小时。

      


13日14时左右,国航在其微博下评论表示,国航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也从未聘请任何外部人员担任“监督员”,该评论后被删除。国航有了此次回复后,李亚玲又连续发布几条微博,公布第二段现场视频。

       


她表示当天上午发出视频后,国航小秘书发来私信询问手机号和机票号,表示会调查,但没了下文。13日晚23时许,她表示国航已向其表达了歉意,约定星期一到国航总部面对面沟通解决。


       

14日中午,李亚玲再次发文《当事女乘客的回应》,称当时没来得及关机的乘客W女士表示,“我觉得这件事我确实有错在先,飞机滑行中接电话确实不对,对于飞行安全100%尊重。但是对于子虚乌有的事无法认同。”



事件持续发酵后,李亚玲还在其微博表示,收到网友私信,称这位“国航监督员”为国航客舱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牛宇虹。网传其因为身体健康原因,已经未从事实际工作。


14日下午,国航方面向北京晚报记者确认,15日上午,国航高层将与微博投诉“监督员”事件用户李亚玲进行沟通,或将于沟通后公布官方回应。


        

国航之前确实聘过此类监督员


对此,有网友表示该“监督员”才是扰乱民航秩序的人,并质疑“谁给她这么大权力”。

         

据了解,国内航空公司普遍会聘请业内人士或频繁航空出行的旅客担任监督员,实际就是辅助搜集航空公司的服务短板,向航空公司或民航相关部门反馈,寻求改进空间,确切说是服务质量监督员。除了提相关意见建议以外,并没有任何特权。记者了解到,国航之前确实聘请过一些此类监督员,其中也曾有媒体人士受过聘请。

     

但民航专家认为,在飞机上旅客违规应该由乘务员负责劝阻,严重时应该由乘务长和安全员处理,如果影响航空安全可由机长决定是否请旅客下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航空器在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机长统一负责。航空安全员在机长领导下,承担安全保卫的具体工作。机长、航空安全员和机组其他成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规定


机长在执行职务时,可以行使下列权力:在航空器飞行中,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干扰机组人员正常工作而不听劝阻的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目前有三大问题需要厘清


首先,“监督员”不是航空安全的负责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公民有权向民航公安机关举报预谋劫持、破坏民用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


该女性在飞机上的行为到底是否符合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她的做法是不是属于举报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这需要职能部门清楚解释。


其次,既然“监督员”不是航空安全的负责人,那么这位自称“监督员”的乘客大闹航班时,她的行为本身是否威胁到正常的航班秩序?这位自称“监督员”的女乘客是否侵犯其他乘客权益、她的行为应该得到怎样的处理?当时,航空安全员又去哪儿了?


第三个问题,根据李亚玲的描述,原本乘务员跟乘客道歉,表示旅客没有什么不对,他们会如实陈述。但下飞机时,机组接到电话,空乘人员拦住几个旅客,随后旅客被警方带走,被迫接受调查、做笔录,滞留了7个小时。机场公安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这三大问题,期待后续的官方通报能给公众答案。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综合北京晚报(记者:孟环)、央视新闻

视频剪辑:满志禹


监制:王然

编辑:苏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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