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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北京准备这么干!

北京日报 2019-08-28


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推出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今天上午,在“金融街论坛”系列活动——北京市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工作推进会上,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介绍,北京市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在持续提升,下一步,北京将具体推出十大举措,持续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



具体来说——


一、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参与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


国家现有的政策北京将完全落实,如果金融机构在业务从业中需要新的政策,本市相关部门将在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里为企业单独申请。到目前为止,第三轮北京扩大开放服务业政策177项里金融业占了55项,北京正在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外汇管理便利化试点;支持外资金融机构率先享受金融领域的扶持政策。一系列新的扶持政策将向社会公开。


值得一提的是,本市对金融机构开办设立购租房补贴,激励金融人才。对于金融机构,设立注册资本30亿以上的一次给予5000万元奖励。在购买办公用房上按每平米补贴1500元。如果是租赁办公用房,每年按照50%的补贴,补贴时期为三年。


二、在金融人才奖励方面,北京对外资金融机构高级人才户口、住房居住将给予支持。


在减量发展的背景下,本市也会拿出户口资源支持外资金融机构以及中资金融机构。下一步本市将启动首都金融创新奖,鼓励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在北京的金融创新,第一年评选十个项目,每个项目将奖励500万元人民币。


三、针对外资金融机构建立服务管家制度。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北京投资促进中心一起当好服务管家,投资促进中心还会当企业管家,负责12345企业服务热线的对接。


四、建立对外资金融机构注册的绿色通道。


在北京,企业材料齐备的情况下,确保一天拿到营业执照。


五、建立外资金融机构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


北京市政府鼓励金融科技人才进京发展,将引进100名国际高端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方面的人才。


六、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生活服务保障。


在新设外资金融机构人才保障的同时,本市将建立国际人才社区,对接本市的教育、医疗资源,提高对国际金融人才、金融科技人才的服务品质,建立更多的国际医院和国际学校。


七、推动金融功能区提质增效,针对11条确定的征信评级、资产管理、货币经纪、保险和再保险、证券期货、债券承销、投资管理等领域,本市将重点打造金融街、CBD、丽泽金融商务区、石景山银行保险产业园、通州国际财富管理中心、房山金融安全产业园等。


如果外资金融机构参与设立金融科技企业,本市将在西城、海淀交界处专门设立金融科技与专业化服务的示范区,对办公用房、人才引进以及商务服务等方面都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八、全面对接行业协会和国家金融基础设施。


本市将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尽快接入各类清算、登记、托管、资产交易等基础设施平台。


九、支持在京外资金融机构开展同业合作,外资金融机构和中资金融机构在北京一视同仁,在发展上本市将促进企业间相互合作。


十、提供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金融科技更广泛地在金融领域应用。


新闻链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我国推出以下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1、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


2、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3、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4、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


5、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


6、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


7、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


8、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


9、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10、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


11、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潘福达


监制:张力

编辑: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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