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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省市启动一级响应!武汉征用万张床位收治发热病人

北京日报 2020-02-18

征用万张床位
全国千人医疗队驰援
24省启动一级响应
……

为了战胜肺炎疫情
越来越多有力举措
正在逐一出台落实


武汉征用万张床位收治发热病人
武汉市卫健委25日消息,为确保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得到及时收治救治,武汉市在早期两家定点医院和61家发热门诊的基础上,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分别征用7家、3家、14家综合医院,参照感染性疾病防治机构的基本要求,临时改造成为发热病人收治医院,目前收治疑似和确诊病例的床位达4000余张,另6000余张床位将于本月底前提供使用。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征用第四批医院。

新华社资料图


国家卫健委组建1230人医疗队驰援武汉
国家卫健委组建6支共1230人的医疗救治队驰援武汉,派出重症医学专家加强对患者救治的临床指导,同时召集6支后备梯队随时待命。上海、广东、军队3支医疗队已到达武汉投入工作。

加强全国面上工作部署,修订印发病例诊疗、防控方案,完善“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织密织牢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发热门诊预检分诊“两张网”,各地已公布发热门诊和肺炎诊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开展以加强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主题的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完成对28个省的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指导地方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4省启动一级响应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病例的新增,截止到25日18时,广东、湖南、浙江、湖北、天津、安徽、北京、上海、重庆、江西、四川、山东、云南、贵州、福建、河北、广西、江苏、海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黑龙江、甘肃、辽宁、山西共25个省、市、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涵盖总人口超过12亿。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Ⅰ级响应是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一级响应意味着什么?


各级人民政府


  •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 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日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区、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 疫情控制措施:当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 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 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组织铁路、交通、民航、质检等部门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 信息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 开展群防群治: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 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卫生行政部门


  • 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 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

  • 应急控制措施: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

  • 督导检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全国或重点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省、市(地)级以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 发布信息与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对涉及跨境的疫情线索,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向有关国家和地区通报情况。

  • 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组织力量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组织全国培训。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 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 进行事件评估: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医疗机构


  • 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 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 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 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 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 开展科研与国际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国际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综合武汉市卫健委、人民日报客户端、央视新闻、新闻联播微信公众号

监制:张鹏
编辑: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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