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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男子拒绝检测、殴打民警,今天判了!

北京日报 北京日报 2020-02-16


据@咸宁发布,今天上午,湖北崇阳县,叶某因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罪,获刑1年3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日,叶某等人经过新冠肺炎防控疫情监测点时,拒绝检测,且多次辱骂工作人员,用车堵住监测点。事后他拒绝接受传唤,并与亲属殴打、推搡民警,造成2名民警轻微伤。




不配合测温还驾车拖拽民警

刑拘!


无独有偶,据解放日报,2月9日,上海一驾驶员涉嫌妨害公务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当事人张某在进入一小区时被保安检查发现体温异常,保安遂让其暂缓进入小区并要求进行对其复检,后复检发现其体温正常,示意可以进入小区。当事人下车与保安争执,并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门口影响正常出入秩序。


民警到达现场后,反复向张某解释这是疫情期间为了减少传播风险开展的必要措施,并责令其尽快将车辆驶离。张某非但不听劝告,反而百般无理取闹。民警多次警告无效后,决定对其实施强制传唤。不料,此时张某突然加速行驶,碰擦现场处置民警,致其手臂受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依法严惩十类妨害疫情防控的

各类违法犯罪


2月10日,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依法防控疫情新闻发布会,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十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


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依法严惩诈骗、聚众哄抢犯罪;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依法严惩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犯罪;依法严惩破坏交通设施犯罪;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


根据《意见》,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有力惩治震慑违法犯罪,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综合解放日报、@咸宁发布、澎湃新闻


监制:马楠

编辑:苏越 王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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