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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读物称果子狸可以吃,武大出版社:全面下架

北京日报 2020-02-16


近日,有网友发现,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动物小百科》中存在关于果子狸的不当表述。



书中称:


果子狸全身都是宝,它们的肉可以吃,是我国历史悠久的稀有‘山珍’,它们的脂肪是化妆品生产中难得的高级原料,也可以医治烫伤,它们的皮毛可做皮手套,它们的尾毛和针毛,可以制成毛刷和画笔。



这段关于果子狸的介绍,引发很多网友抗议。



有网友质疑:从小让孩子学着吃野味?




有网友发现:果子狸配图是错的,是浣熊。



还有网友晒图显示:此书在某网店一年销售3600多套。

 


儿童读物,影响着一定年龄段的孩子,应该严格把关。出现此类不当表述,只能误导孩子。



武大出版社:已通知全面下架


对此,武汉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11日回应表态,已第一时间通知全国各销售网点全面下架该书,其他相关事宜正在继续调查处理中。




人大法工委: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


新冠肺炎疫情,为滥捕滥吃野生动物敲响的警钟,振聋发聩。修法严格保护野生动物,是改变我国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现状、遏止乱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根本举措。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此前修法保留了大量野生动物“利用”的相关内容。在“利用”之名下,许多野生动物惨遭掳掠和贩卖,甚至堂而皇之出现在公开市场和酒店餐桌上。买卖和杀戮,使野生动物数量锐减,栖息地遭到破坏,自然和谐被打破。而我们,为之再一次付出了惨痛代价。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修法带来了纠错的机会、改正的希望,我国能否真正杜绝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此次修法会否对“野生动物利用”相关内容作出根本性改变。



乱吃野味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其中关于野生动物,《意见》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路艳霞

综合@武汉大学出版社、新华每日电讯、最高人民检察院、网友评论等

视频剪辑:刘英文


监制:王祎

编辑:张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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