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建文明行为记录制度,专家建议与积分落户政策衔接
下月正式施行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对6个领域29项不文明行为说“不”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鼓励性规范和倡导性规范。(此前报道:北京新规!这些不文明行为,任何人有权拍照、录像协助执法)
为了促进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首都文明办将会同本市相关部门尽快启动“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建立工作,以此激励人们争做文明行为表率。
专家提醒,记录制度要与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等现有政策实现有效衔接,这一工作离不开管理部门的共同发力。
“文明行为立法不是简单的处罚法、罚款法,而是将‘奖善’与‘罚恶’并举的行为引导规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小妹直言,对于影响城市风貌的不文明行为,应明确法律责任,规定相应惩戒措施,让行为人承担代价,“但是,惩罚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警醒市民,帮助其养成良好文明习惯。”
市政府法制办原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法治建设顾问周继东也表示,处罚只是针对少数人的,大部分市民还是能自觉遵守、践行文明行为。“文明习惯的培养重在教育引导,别看是软手段,但久而久之,市民会形成自律,潜移默化养成文明行为。”
文明行为的养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记者注意到,为了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条例特别提出,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文明行为信息进行记录,并将其作为政策优惠、招聘录用、职位晋升、待遇激励的重要参考。
这意味着,未来,在文明行为方面贡献突出的个人,将获得实实在在的奖励。
文明行为怎么记?
“近年来北京一直在评选北京榜样、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首都志愿服务也成为一大亮点,还有涌现的见义勇为等正能量行为,这些都会即时得到记分等奖励。”周继东表示,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就涉及到这些荣誉和奖励的持续性问题。
文明行为怎么记?周继东认为,厦门等地的先行经验可以提供借鉴。比如厦门对单位和个人参加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记录,还与信用积分挂钩。记录责任部门每半年录入一次记录信息,根据这些记录形成的“文明积分”,将作为单位或者个人评先评优、获得政府各项优惠待遇的重要依据。个人不文明行为信息还将纳入所在单位的文明单位创建考评负面清单。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曹刚认为,通过记录文明行为这样的制度和措施来保障文明行为规范的运行,是个值得尝试的举措,但具体执行上,得考虑几方面的内容。
“首先,文明记录,既有罚则也有激励。不管是惩罚还是奖励,需要一些度量的指标,比如参与志愿活动、义务献血等志愿活动的次数、文明行为达到的效果、受益人群,记录的方式要公开透明。”曹刚介绍,还有与相关部门提供的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待等现有奖励政策的有效衔接。另外,要把握好信用记录的边界,保证文明记录与个人信用记录形成合力。
各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和归集
如何确保“文明行为记录”发挥作用、落到实处?周继东认为,文明行为记录制度离不开各部门的共同发力。
“记录制度涉及诸多相关部门,所以条例中提到,记录的标准和程序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周继东表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可以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职业规范要求,将文明行为培训纳入任职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可以根据文明条例来制定“个性化”公约和须知,并对其职工、会员的文明行为进行表彰奖励。
“文明行为的记录也是一个信息共享和归集的过程。相当于建立一个基于个人信用记录的平台,某一类文明或不文明行为涉及的管理部门,将把这些信息在全市的统一平台上进行归集、统计。”刘小妹认为,记录既可以让文明行为有据可查,也可为相应的奖惩提供依据。“或许随着条例的实施,未来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文明积分,我们可以根据分值在工作和生活中享受不同的公共服务和礼遇优待。”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任珊
监制:童曙泉
编辑:张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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