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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男子因携汽油弹被判2年多,曾求情:刚参加完“高考”
去年,香港一名17岁的学生,在示威现场被搜出汽油弹和扳手等。今天,这名学生因持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被判刑2年8个月。
资料图
去年11月,有暴徒在街头非法集会。其中,一名17岁学生在屯门被警察截查后,因被发现身上携带有3支汽油弹,而最终被捕。在今天的法庭上,被告陈国靖承认于去年11月10日,在屯门兆麟苑持有3个汽油弹、2把扳手、1个载有白电油的容器、14块白布、1个漏斗、4个打火机、1把剪刀及一些易燃液体等。
今天,该案在香港区域法院审理,该名17岁学生被判刑2年8个月。
据了解,辩方早前求情时介绍,被告刚完成中学文凭考试。法官胡雅文判刑时指,接纳求情信件,相信被告是真心悔改,但案情严重,汽油弹可以对人命或财产造成严重伤害,被告犯案时,袋内还有可以造多7个汽油弹的工具,不相信被告是无知,而犯案时有戴口罩及面罩,以逃避警方追查,认为被告是有预谋犯案,行为不是示威是犯罪。
法官指,考虑整体社会利益,判入劳教中心及教导所并不合适,被告年轻不是有力的求情理由,量刑以监禁4年为起点,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期,又指如果被告年纪更大,量刑起点会更加高。
此前,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主席黄锦良曾对媒体表示,近年不断有“港独”和分裂国家的思潮进入校园,荼毒学生,很多年轻人被煽动参与街头暴力。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特派香港报道组、橙新闻
监制:苏越
编辑:简易、张小英
实习生: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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