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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太轻,改判了!香港一男子踩踏焚烧国旗被判入狱5周

北京日报 北京日报 2020-08-19

香港一男子因为撕毁、践踏及焚烧国旗,此前仅被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此案判罚引发质疑。

今天,屯门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张洁宜就该案重新审判,判处被告入狱5周。


去年9月,21岁邓某涉嫌与他人在屯门大会堂外撕毁、践踏及焚烧国旗。早前,他已经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然而却仅仅被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此案判罚引发各界议论和质疑。

其后,香港律政司向法庭申请复核刑期。律政司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余国慧认为,该案件涉及侮辱国旗,被告邓某在知道国旗是政府公物的情况下,仍与他人一起做出焚烧及践踏国旗等行为,应当改判更具阻吓性的刑罚,以突出案件的严重性。

张洁宜最终接纳律政司的上诉申请,判处邓某即时起,监禁5星期。她坦承,上次判刑没有充分考虑加刑因素。例如,被告知道该国旗属于政府公物、被告的行为或构成鼓动他人的作用。另外,被告焚烧国旗也会为人身及财物带来危险等。

而据报道,此前也有一桩类似案件最终改判。去年9月22日,沙田新城市广场一次示威期间,21岁的罗某涉嫌联同其他示威者,将沙田大会堂外的国旗置于地上践踏及涂污,最终国旗被弃置于城门河。早前,罗某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去年10月却仅被判处200小时社会服务令。其后,香港律政司也向上诉庭提出复核刑期,上诉庭颁下判词批准申请,改判被告即时入狱20天。

北京日报客户端特派香港报道组


监制:苏越

编辑:简易、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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