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北京出台工作办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六种情形予以容错
在落实党中央关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落实市委重大工作部署、推进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及其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中,开拓进取、主动履职,出现一定偏差或者失误的;
在推进北京重要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政策界限不明确、先行先试、缺乏经验,出现失误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
在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积极作为、主动揽责涉险,出现一定失误错误或者引发矛盾的;
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攻坚克难、勇于破除障碍,因情况特殊复杂,造成一定损失或者影响的;
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工作中,为提高效能、方便群众,出现一定程序瑕疵的;
其他失误错误,但工作效果总体上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
监制:苏越
编辑:车社、简易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