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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添加=违规?!
29日,#食品不得标注零添加等字样#、#一般食品标识不得强调适合特定人群#双双冲上热搜,两个话题源于一则新闻。
近日,《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
1、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一般食品标识不得强调适合特定人群;
2、食品不得标注零添加等字样;
3、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文字高度不得小于3毫米;
4、鼓励食品生产者在食品标识上标注低油、低盐、低糖或者无糖的提示语等。
通知截图
《办法》全文戳→《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网友评论
正如网友留言
关于食品“零添加”
原来我们被骗了很多年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综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人民日报、网友评论等
监制:童曙泉
编辑:士心、张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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