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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添加=违规?!

北京日报 2020-08-19


29日,#食品不得标注零添加等字样#、#一般食品标识不得强调适合特定人群#双双冲上热搜,两个话题源于一则新闻。



近日,《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


1、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一般食品标识不得强调适合特定人群;


2、食品不得标注零添加等字样


3、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文字高度不得小于3毫米;


4、鼓励食品生产者在食品标识上标注低油、低盐、低糖或者无糖的提示语等。


通知截图


《办法》全文戳→《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网友评论



正如网友留言

关于食品“零添加”

原来我们被骗了很多年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综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人民日报、网友评论等


监制:童曙泉

编辑:士心、张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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