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40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昂介绍,各医疗机构要及时按照国家发布的疫情信息,更新和了解发生病例的楼宇、村组等疫点,前14天内发生2例以上病例社区(村)等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1例及以上病例报告的所在县(区、市、旗,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区)等区域范围,保证医患安全,方便患者就医。
中高风险区来返京就诊人员
原则上应完成隔离观察后就医
李昂介绍,对国内本土新冠确诊病例发生地(市)全域来(返)京就诊人员,各医疗机构第一时间启动流行病学接触史询问,并查验核酸检测情况;对住院患者,立即落实单间隔离、复查核酸检测等院感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京就诊人员,原则上应完成隔离观察后就医,确需就医的,由所在区按照管控区域人员就医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其他病例发生地(市)来(返)京非急危重症患者,原则上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就诊,检测结果超出48 小时的,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流行病学史、主诉、症状和辅助检查等综合研判。对于确需紧急救治的急危重症患者,要在加强防护的同时第一时间抢救,严格按照院感防控要求做好人员防护和终末消毒。
李昂介绍,发热门诊患者挂号后,要第一时间先进行核酸检测,尽快安排相应检查。在等待检查检验结果期间,以及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之前,患者不得自行离开。对拒不服从医院管理要求、擅自到限定区域外活动或离院的发热患者,医院将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驻院警务室(属地派出所)报告并处置。
李昂表示,要关心关爱隔离观察居民,提供规范可及医疗服务,各区有管控社区(村)的,要第一时间成立医疗服务小组,通过向管控社区(村)、集中隔离观察点,派医疗服务队、流动医疗车或驻点医务人员等形式,满足居民基本医疗需求。
对于需定期开药的慢病患者,可采用代开药和送药上门等方式解决。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指定区域医疗机构,作为管控区域、隔离观察人员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定点医院,指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相关人员的健康监测。
李昂表示,对管控区域隔离观察人员有外出就医需求的,要安排相关医疗人员先进行评估,尽量为患者在社区内提供服务;对出现发热等症状,确需外出就医的,由所在管控社区或隔离观察点协助呼叫急救车,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对已知计划就医的非急症患者,所在社区或隔离观察点要尽量安排其在社区或隔离观察点提前完成核酸检测,减少患者在医疗机构等待时间。
对于本市管控区域、隔离观察人员,在就诊前已完成核酸检测的,接诊医疗机构在24小时内可不必重复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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