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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暴遇难者家属,恶行必须付出代价!

北京日报 2022-04-04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长安观察 Author 长安观察


东航客机坠毁事故救援仍在继续,应急处置指挥部有序组织安排失联旅客家属到事故现场吊唁。就在这一当口,不和谐的场景又出现了——有家属跟媒体讲述了自家故事,随即被一些网友抨击“不够悲伤”;还有家属自制了怀念逝者的视频,发布后却遭反问:你在视频平台守孝吗?



事故惨烈,骤失亲人,心中痛楚可想而知。特别是空难事故中,家属往往不甘放弃希望却又等不来回响,内心满是挣扎与煎熬。有心理专家指出,当下遇难者家属可能出现麻木、恐慌、封闭、不停寻找等多种反应,但“所有反应都是正常的”。即便选择了接受采访、发布视频这种相对外放的方式,那也是一种情绪的排解,我们应当予以尊重和理解。少数人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家属,说三道四,字字戳心,这是哪门子“正义”?充斥的只有丑恶冷血。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那些被指责的家属无不承受着巨大痛苦,甚至还有人因连续被骚扰,不得不写了道歉信。旧伤未愈,再添新伤,何其无辜。那些在他人伤口撒盐者,应当受到道德谴责,也应当受到法律惩治。据《民法典》,侵犯当事人名誉权的,需承担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费等民事责任;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可以说,口无遮拦、“按键”伤人绝不是小事,匿名发言也绝不是躲避惩治的挡箭牌。

近些年,网暴事件屡禁不绝。究其原因,一大症结在于法律惩治的“启动成本”过高。“网络暴力”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刑法》中也没有专门的“网络暴力罪”。既有的侮辱罪、诽谤罪在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属于亲告罪,即需要网络暴力被害人自行取证、自行起诉。相较于传统暴力性犯罪,网络暴力所带来的伤害往往是精神上的,这种“无形”特点导致难以从法律上确定衡量其危害性的标准。

眼下,随着立法工作持续推进,这一现实尴尬正迎来积极改变。最高检将“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这一自诉转公诉的典型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为检察机关今后办理涉及网络暴力案件提供了参考。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也明确提出,将从精准识别处置、加大惩治力度、畅通举报渠道等方面对网暴予以打击。

网暴遇难者家属,这样的恶行必须付出代价。而这也将再次为所有人敲响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理性发言,心有敬畏,网络空间才能清朗起来。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评论员 崔文佳【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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