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对党章修改了哪些地方?30个要点速览→
党的二十大通过的
“两个结合”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时代精华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
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
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初心使命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历经百年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开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展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锻造了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
“十个坚持”的宝贵历史经验
经过长期实践,积累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的宝贵历史经验,这是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
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新发展阶段、
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个全面”新表述
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两个阶段”战略目标
新时代新征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第一资源、安全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
民主协商
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
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世界一流军队
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
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
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全人类共同价值
在国际事务中,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正确义利观,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伟大建党精神
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
以伟大自我革命
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提高政治“三力”
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全党必须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和造就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
健全党内法规体系
一体推进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个意识”
“四个自信”“两个维护”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
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纪律检查组组长参加驻在单位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单位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党章修改“极简史”
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这是党的第一个正式文献。这份15条约700字的简短纲领,确定了党的名称、规定了党的纲领。纲领明确提出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确定党的根本政治目标。纲领还包含属于党章性质的一些条文。
1922年7月在上海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一个党章。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条,对党员条件、党的各级组织和党的纪律作出具体规定,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这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923年6月在广州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修订党的章程,对二大党章进行了若干修改。章程共六章,三十条。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和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首次规定新党员有候补期。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1925年1月在上海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党章进行了修改。章程对支部建设提出具体要求,规定有三名党员即可成立党支部。
1927年4月至5月在武汉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会后,中央政治局会议根据党的五大的要求,通过了修改党章的决议,正式提出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首次把民主集中制明确写入党章,首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写入党章,首次明确入党年龄须在18岁以上。
1928年6月至7月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党章共十五章,五十三条,详细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并在党员管理制度和党的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
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新的党章,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它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在党章发展史上第一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第二,确定了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第三,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第四,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
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章,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新党章对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作出了许多新规定,要求“党必须采取有效的办法发扬党内民主”。新党章在党员义务方面增加“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对党忠诚老实”等内容。
1977年8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把“在本世纪内,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写进总纲。
1982年9月6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党章进一步总结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反映了党的现实生活的新要求。新党章还规定入党要在党旗面前宣誓,并且规定了誓词的统一的内容。新党章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1987年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对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首次规定完善选举制度,实施差额选举;更加重视发展党内民主,更加重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作用,调整了党组设置的规定。
1992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章修正案写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明确提出党的建设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从严治党;增写了纪律的重要性。
1997年9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次修改党章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的十六大的一个历史性贡献,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作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
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大创新成果,党的十七大决定将这一成果写入党章。党章修正案增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增加了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等方面的新规定。
201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成就的内容;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增写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段落;充实了加强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
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是这次党章修改最突出的历史贡献。十九大党章共修改107处,主要体现在:对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作了充实;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容作了调整和充实,明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党的基本路线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方面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对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在党的领导方面进行了强调与充实;对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的干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党的组织制度作出了调整和完善,对各级党组织提出了新要求;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相关内容作了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