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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年终奖!两部门发文:优惠政策再延4年
例1:
老李全年工资20万元,年底奖金2.4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老李有两种选择:
一是将2.4万元奖金和20万元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应纳税120000×10%-2520=9480元;
二是将2.4万元奖金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720元,20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应纳税96000×10%-2520=7080元,合计应纳税7800元。
两种方式下,税额相差1680元,老李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
例2:
小张全年工资12万元,年底奖金6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万元。
在年度汇算时,小张若选择全年奖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60000×10%-210=5790元,12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20000×3%=600元,合计应纳税6390元;
若小张将年底奖金与日常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80000×10%-2520=5480元。
因此,小张将年底奖金并入综合所得纳税,缴税更少。
监制:张力
编辑:苏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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