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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绒服贴“北大”,裹不住的利欲熏心

北京日报 2024-01-24


1月19日,北京大学标识管理办公室发表声明称:两公司在多个网络平台宣传销售印有“北京大学”系列商标标识的羽绒服产品,该办已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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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中提到,北大依法享有“北京大学”、“PEKING UNIVERSITY”、“北大”等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任何企业及个人未经授权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而这两家公司常年以“在校生、校友”的名义,宣传销售印有“北京大学”系列商标标识的羽绒服产品,构成侵权。

商品蹭名校,近些年屡见不鲜。据报道,有的羽绒服挂着清华、北电、中戏等高校的商标出售,其实不过是仿品;有的幼儿园、辅导班动不动就以清华、北大命名,实则和高校并无关系;有的食品打着“某某农科院”研制的旗号售卖,其实不仅与科研机构无关,质量检测还不达标。“高学历”商品泛滥,既败坏了高校的声誉,也坑害了很多不知情的消费者。

商家明知故犯,冒险“学历造假”,一方面,是因为能判别商品究竟是“李逵”还是“李鬼”的消费者毕竟是少数,且大部分院校的维权能力十分有限,商家的违法成本很低。另一方面,名校光环具有难以比拟的市场效应,一句“北大同款”可以让不少有名校情结的顾客趋之若鹜,有巨大的利益空间。随便在哪个电商平台上搜索,傍名校的商家不在少数,商品更是五花八门,而且往往销量可观。所以,商家傍名校,与其说是铤而走险,不如说是无所忌惮,利欲熏心。

在羽绒服等商品上贸然印上名校标识,涉嫌违法。我国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早在2020年11月,北大标识管理办公室就曾公布过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中关村派出所依法查处假冒商品2万余件,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即便校方不追究,消费者若是发现,商家同样涉嫌虚假宣传,难逃法律制裁。

高校的标识不可随意滥用,对公然傍名校者不能坐视不理。校方当然该及时辟谣,但高校的主业毕竟是科研和教学,面对“假学历”泛滥的情况,难免心有余而力不足。市场监管机构要主动出击,督促平台加强审核管理,利用图片、文字识别等先进技术,重点监管商品展示与详情页中含有高校字样的产品。对于确实涉嫌侵权的产品,要及时提醒平台予以下架,并对违规生产销售的商家依法惩处。

商品好不好,有没有市场,要靠真正的实力而不是虚假的“学历”。冒充“名校生”,赢不来真口碑;给产品强加虚假光环,只会把自己暴露到监管之下。


来源:北京晚报 实习记者 李霞

监制:刘昊
编辑: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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