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双双刑拘!
自学“印钞术”,每天印三五张,伴着鸡叫声出门赶场,专盯识别力差的老年人,换回各种生活物资的同时,还能骗取数百元“真金白银”……这对夫妇一干就是几年!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夫妻伪造货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收缴大量伪造货币原材料及制假设备。
目前,这对夫妻涉嫌犯伪造货币罪已被刑拘。
可疑夫妻每早赶集购物
都用百元大钞
2023年8月,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上级线索:辖区居民张某多次在网络购买特殊防伪纸张、专用印油等工具,怀疑其有制作假币的嫌疑。
接到该线索后,该支队迅速联想到一个关联信息,近两年在万州及其周边区县不时发现相同冠字号假币(冠字号一般由标记印刷批次的两个或三个英文字母和后面的阿拉伯数字流水号组成,相当于人民币的“身份证”),警方一直怀疑万州有一个制假窝点,但用了很多侦查措施始终找不到假币源头。“莫非二者之间真有关系?”鉴于案情重大,支队领导迅速指派经验丰富的案侦民警,在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指导下,对该案展开侦查。
通过持续多天蹲守跟踪,民警发现张某和妻子秦某几乎每天都会在清晨结伴出门,不是去周边乡镇赶场,就是到城区农贸市场购物。
“侦查中,我们发现夫妻俩每到一个市场,都由秦某出面,‘光顾’3到5个点,购买各种价值不高的农产品,且每次付钱必是一张百元钞票,从不使用零钞,举动很可疑。”民警称,这期间,张某始终在不远处“监视”。在妻子秦某离开后,他还会在现场来回“巡视”多次,一直等到赶场结束才离开。
“他会在场上来回数次,盯牢几名受害人的反应,一旦被人识别假币会立马上前换回,并且近期再不会赶这个场。最后,待场上人员散尽,他才放心离开。”民警称,夫妇俩你方唱罢我登场,以“假币换真钞”的把戏坑害广大群众。
鉴于夫妻俩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办案民警凌晨5点出门蹲守,上午跟踪嫌疑人,下午寻找受害人。
“连续数日追踪后,我们获取了不少假币样张,经检测全部确定为同一个冠字号。”据民警介绍,通过对假币的分析研判,明确其为电脑打印,之后进行二次加工,制作工序多,工艺颇复杂,且最后一道工序还用到了“锉”,以此强化纸币的凹凸感,增添假币的仿真度。
5年在家中制造大量假币
专骗老年人
最终,民警历时2个多月,走访上百名受害人后,终于彻底摸清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和窝点,坐实了犯罪事实。
2023年10月25日,警方突袭了张某夫妇位于城区一小区家中的制假窝点,当场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查获伪造货币的原材料若干、打印机2台、电脑2台。至此,这一家庭“作坊式”假币伪造窝点被一举端掉。
警方查明,从2018年至2023年的5年时间内,张某夫妇在家中多次制造大量假币。每天清晨,他们便出没于各乡镇、城区菜市场以及附近区县,专门物色识别能力较差的老年人使用假币。足迹几乎踏遍万州所有乡镇、城区农贸市场,甚至涉足开州、云阳、忠县等周边区县,共计使用了50余万元假币,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但因其家庭“作坊式”夫妻店的独特作案手法,且“自产自销”不出售,让人难以察觉。
伪造货币
最高处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致富是正常追求,但是通过投机取巧,牟取不义之财,则于法不容。此外,如不慎收到假币,应立即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当看到别人持有、使用假币时,也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
监制: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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