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夫妇再遭处罚!】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据上交所网站:交所对祥源文化、龙薇文化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公开认定黄有龙、赵薇等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据查,龙薇传媒作为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在自身资金准备不足、资金来源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贸然筹划收购事项,且未充分提示终止风险。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相关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及披露不及时,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
其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2.22条等规定。
【部分内容源自:上交所 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