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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上海户口随便“买”?50万元搞一个?

宣克炅 宣克炅 2021-02-03
依法依规办事,切勿轻信所谓的旁门左道办事。但总是有些人轻信他人吹牛撒谎夸大其词。也总有一些人轻信所谓的"花钱办事",想通过花钱办事走上捷径,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近日,浦东检察机关审理了一起案件,孙某为了帮其孩子办理上海户口,相信了他人口中的所谓"门路人脉",最终落入诈骗陷阱,损失达50万元。


2016年5月,被害人孙某在一洗浴中心结识了该店当时的经理李某。在两人的交谈中,李某通过不断有意吹嘘自己的交际圈和人脉资源,获得了孙某的信任与好感。两人加了微信后很快成为了朋友。

在2018年的一次聊天中,孙某向李某吐露自己正为儿子办理上海户口发愁,李某当即表示自己正好认识某些部门领导,可以帮忙想办法,但是需要50万元打点。


听到李某的话,孙某不疑有他,抱着"花钱办事"的心理,立刻向李某指定的所谓"领导儿媳妇"的账户先后汇款10万元和20万元。而这个账户,实际上为李某妻子的银行账户。

在进行了两次汇款后,对李某十分信任的孙某还邀请李某一起前往南非,想与对方协商商务合作事宜,以此拉拢关系,嫌疑人在南非的吃喝全部由被害人买单。


然而几个月后,孙某并没有等来自己想象中的结果。面对孙某的一再询问,李某又以户口名额紧张,需要继续疏通关系为由,让孙某向指定账户汇款20万元。

为了打消孙某的疑心,李某多次用自己伪造的聊天记录和在网上购买的"户口迁入证明"向其展示办事进度,又以"内部公示"为由,对落户结果一拖再拖。


最终,在2019年5月,李某见无法继续蒙骗孙某,不得不承认自己并不能帮其办理户口,且无法返还孙某的50万元,仅转账3万元归还。面对这样的结果,孙某立刻向警方报案。



检察官表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且涉案金额巨大。按照刑法的规定,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表示,按照我国刑法的第266条,已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想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其实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诈骗罪,数额已经达到了巨大。按照刑法的规定,法定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市民应按照法律规定,依规办事,切勿抱有"花钱找门路"的看法,避免落入被骗陷阱。

经查:嫌疑人还有抢劫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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