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死亡】“刽子手”的狂欢?下一个,会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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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有网友在反转后表示:如果梁颖没有被强奸,那么被强奸的是社会舆论。
近期的清华学姐事件,更是将“社会性死亡”这一话题推向高潮。
一位清华美院的女生发文表示,一名学弟在食堂摸其臀部,进行性骚扰。同时,这位学姐把学弟的身份信息公布在社交平台上,直言“先让你在我的朋友圈社死吧”。
打码部分为学弟个人信息
图源网络
监控视频则证实,学弟只是背包无意擦到学姐,并没有实行性骚扰。而网传的男生自白(后证实并非当事男生所写)则表示:自己因为被误解性骚扰而感到绝望,甚至想要了结生命。愤怒的网友因此群起而上,开始了对学姐的讨伐。
让很多吃瓜群众感到大快人心的是,希望对方社会性死亡的清华学姐,瞬间也被舆论反噬:口口声声要让学弟在朋友圈先社会性死亡的她,身份信息、过往人生、个人照片被一轮又一轮地传播。而她的现实生活很有可能会延续这一切。
为何会走到这一步?纵观整个事件的发展,太多的疑问等着被回答。
你摸了我的屁股,就必须社会性死亡了吗?
一名学生就有能力让他人社会性死亡吗?
被工具化的“社会性死亡”使用起来为何毫无心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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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死亡”之所以广受关注,是因为名声是人一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是群体的动物,人的每一个阶段都离不开社交。如果名誉有损,社交过程中便很难建立起信任关系。传播媒介的快速发展更是扩大了声誉的影响范围。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发现,社会性死亡似乎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惩治手段。相较于执法机关的处置,“让他人社会性死亡”更爽更迅速,每一个网民都可以做网络法官,惩恶扬善。轰轰烈烈的网络审判于是先行一步,并愈演愈烈。
事实上,网络治国,治的反而是理性之人。
勒庞的《乌合之众》很好地解释了这一点。他指出,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约束的一面。群体追求和相信的永远都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偏执和狂热,他们只知道简单和极端的感情。而乌泱泱的网民,便是容易迅速抱团的群体。
简单和夸张,这就是群体思想表达的特征。而网络与媒体则加速了传播速度,扩大了影响范围,使得“社会性死亡”的社会范围不断扩大。如今,我们惊异地发现,热搜不再是名人的特权,普通人也能因为私事成为头条。纸不能包住的火,不仅烧进了全村全市,还能烧遍全国。
要知道,虽然一把筷子比一根筷子要难折断很多,但是一把筷子却并不适合吃饭。数量上的优势很有可能会导致思维定式,这使得群体的智力实际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在接受先发信息的暗示之后,群体的意志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扭转。
这就导致缺失了思考过程的结论容易迅速成为主流舆论,而一旦公民的个人审判错误,那么其造成的后果也很难挽回,并且无人承担。
很多吃瓜群众,并非不知道人言可畏、三人成虎的道理,但他们依然乐此不疲地输出自己的极端评价,以泄心头愤恨。到最后,发泄情绪才是目的;所谓正义,有没有倒也不是那么重要,毕竟当事人的结局并不影响自己的生活。
社会性死亡,一个具有极大震慑力的武器,使用的要求和前提却可以忽略不计。这才是这么多反转事件后让我们真正害怕的地方。公民过早参与到事件的发展过程中,近凭个人判断便做出选择,并在先于国家机关审判前做出声讨。
社会性死亡,同样也是一种变相的网络暴力。受害者还是迫害者都无法通过这个方法来解决现实问题。网友骂完人后,只需要脱下网络上的马甲。但当事人依旧需要面对现实的问题。合法权利的保障,还是得依靠法律等正规途径来实行。
是不是新媒体时代,情绪和理智做斗争,情绪从来没有输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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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死亡的理想方式,执行者应该是司法机关而非个人,作用时间也应该在国家机关审判后而非审判前。
判决落地时,正义不辩即明;官方通报后,该有的社会性死亡也一个都不会落下。
网络传播的意义,是希望当事人及时得到有效帮助而非激化社会矛盾。当越来越多地专业律师、医生、记者成为微博大V,聚集在社交平台上,就是希望更多的民众能够感受倒他们的社会作用。
寄希望于得到社会帮助的那些当事人,应该仔细思考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找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以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私人事件和公共事件的转化,只在一念之间,但事态无法控制后,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社会性死亡”热度不减的当下,如果反复利用公众的怜悯心造势,那总有消耗一空的一天。下一次真正有人需要网络力量援助时,还会有人主动站出来提供帮助吗?
狼来了不止一次,且总有人乐此不疲。但我们却不能失去对事实的敬畏之心,独立的理性才应该取代一时的情绪成为网民的重心。
“让子弹先飞一会儿”,让后续报道再深入一点,让人性的力量再纯粹一点。
要知道,我们不能祈求,瓜不会落到自己头上。
感谢Anqi创作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