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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保安强制拖离女乘客,致其衣不蔽体引发争议!官方回应:西安轨交7人被处理

宣克炅 2021-09-09

消息来源:央视新闻、新闻坊综合自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都市快报、微博等


这两天,一段地铁执法的视频,在网络引发争议,因发生争执,西安地铁一名保安,拖拽一女乘客离开车厢拖离过程中,致当事女子衣不蔽体。


事件发生后,与之相关的多个话题,冲上热搜。


随着舆论不断发酵,8月31日,地铁方发布情况说明。

9月1日,警方、妇联等,先后介入调查。

网传视频显示,事发时,一位身穿黑色连衣裙的女子与一位中年男子发生口角,该女子多次喊道“加我微信,快点快点加我微信”。随后,女子便被身穿地铁安保服的工作人员强行拖拽出车厢,途中衣服凌乱,身体大面积裸露,个人物品散落一地。被拖拽出车厢时,女子还称:“我的市民卡和身份证都在里面”。

有目击者表示,涉事女子的雨伞被人损坏,双方发生争执。




对此,前天(8月31日)中午,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称,8月30日下午,一女性乘客在3号线行驶的车厢内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期间,其不停辱骂身边乘客并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乘车秩序。

下午5时45分,在车辆抵达大雁塔站后,站内工作人员和热心乘客对其劝阻并试图将她带离车厢。期间因该乘客反应激烈,拒不下车,为确保地铁行车安全,车站工作人员及时报警协助处置。

随后该乘客在安保人员的陪同下,抵达目的地后自行离开,未对后续车厢内乘车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正调查
昨天,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发布了情况说明,但“这事肯定没有了结”。目前该公司正在整体研究、深入调查此事,之后将统一回复。

西安市公安局:仍在处理中
澎湃新闻记者则从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获悉,警方已介入处理西安地铁内女乘客被保安拖拽下车一事。对此,西安地铁方面也回应称,“涉事方报警了”。

西安市妇联:正在跟进
同日,西安市妇女联合会工作人员也表示,妇联很关注此事,正在跟进。

交通运输部:已上报该事件
此外昨天,还有网友在交通运输部官方微博@中国交通 下评论,要求对这一事件给出合理解释,@中国交通 回复网友称,“已上报该事件,正在处理”。


尽管有了多方表态,但争议并未平息。“西安地铁回应女乘客被保安拖拽”
的微博话题阅读量,更是超过了13亿。


有网友质疑,“两个人发生争执,不同时叫两个人下去协同解决,只叫女孩一个人下去?”“为啥在衣服已经扯破的情况下还在拖拽?”也有网友表示,“如果真有严重问题,也应该是报警处理。保安粗暴的行为,超越了自己的权限。”

媒体热评:
中国交通报官微@交通发布 :维护地铁安全,切记合法合规。

在这起事件中,如果该名女乘客已经违反了相关条例和相关法规,那么地铁运营方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部门进行后续执法工作。一旦地铁运营方工作人员“越俎代庖”,不仅稍有不慎就会处置不当,还会无法可依,让“有理”变“无理”。


@中国妇女报:城市管理要依法文明有温度。

确保地铁安全运营,应该带着人性温度。如何更友善且合法合理服务、管理值得深思。地铁运营是城市运行的血液命脉,多一些合法合规合理,就会多一份城市温暖。依法文明有温度的城市管理是一个城市最好的名片。

央视网:维持秩序别用力过猛。

乘客在地铁上发生口角引起争执,这本是常事。但最近发生在西安地铁内的这么一个“小矛盾”却酿成了大舆情,引得全网关注。关键的争议点是,西安地铁保安员在拖拽涉事一方的女乘客时,方式过激、动作过大、用力过猛,在大庭广众之下,女乘客衣服被撕扯得面目全非以致衣不蔽体。
西安地铁的模糊回应不但未能止息争议,反而进一步造成了舆论的撕裂。
地铁运营安全为要,但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意方式方法。对于一名手无寸铁的女士,如此强拖硬拽,甚至不顾及女性的基本尊严,不通情也不合理。
而且,安保本意是维持秩序,但在拖拽过程中反而造成了新的更大混乱。西安地铁在回应中,提醒广大市民乘客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公共环境。
这一点我们深以为然,但讲文明不应只针对乘客,面对乘客的管理者、运营者们更应该讲法治、讲文明,多思索如何用柔性引导、充满关怀的方式化解矛盾、弘扬正气。
据陕西西安市公安局通报: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
其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
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
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经西安市纪委监委调查,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事件发生后调查核实情况不深入不全面,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反思反省不深刻。
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3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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