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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出台“房十条”!
10月16日上午
小布从宿迁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激发市场活力,助企纾困
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房十条”)
于10月10日印发实施
“房十条”内容
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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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切实减轻房企压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支持开发企业使用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参与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缩短退还竞买保证金时间,落实土地增值税征管规定;优化商业指标比例,合理调整商业配套,推出适销对路产品;优化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避免个别单项验收影响房屋交付,造成延期交付问题。
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
实行商品房“优质优价”管理,开发企业可以根据项目及市场变化情况合理定价,切实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让购房者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拓宽保障性房源筹集渠道,属地政府(管委会)可购置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对房地产去化周期偏长的项目可购置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多方共赢。
进一步提升住房品质
提高改善型住宅供地比例,适度放宽和优化高低配、绿地率、建筑密度限制,提升住房品质,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改善性住房需求。
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
进一步完善农房改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公积金试点政策,贷款额度由不得超过农业转移人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调整为15倍,并且可选缴存档次由原先五档提升为八档;推出“换新购”服务,搭建“换新购”平台,对有意卖旧买新的群体,提前锁定意向房源,实现一、二级市场联动。
具体内容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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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宿迁日报社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记者 | 仲文路
编辑 | 孙奔 滕治
审核丨张媛媛
📍宿豫区新庄镇袁家村·宿迁印象景区 王帅甫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