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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这两所学校将扩建!

德州晚报 2023-08-02


3月23日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

德州市第四中学扩建项目

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申请单位: 德州市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项目名称:德州市第四中学扩建项目

项目位置:板材大市场以南、解放南大道以西、津浦铁路以东

选址面积:约26618.01平方米(约39.93亩)

公示日期:2023年3月23日—3月29日

联系电话:2188387


3月16日
德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批复文件
同意启动德州市德城区
解放北路小学扩建项目
房屋征收程序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启动德州市德城区

解放北路小学扩建项目

房屋征收程序的批复


区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启动德州市德城区解放北路小学扩建项目房屋征收程序的申请》(德城建字【2023】2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启动对德州市德城区解放北路小学扩建项目(解放北路小学以东、德州银行宿舍以南、市府街宿舍以西、市物价局以北)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你单位要根据需要,结合工作实际,依法依规,规范操作,确保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完成。


德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3月17日发布公告
公布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经德城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解放北路小学扩建项目拟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解放北路小学以东、德州银行宿舍以南、市府街宿舍以西、市物价局以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以房屋征收范围红线为准。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房屋权属分割和抵押;

新增工商营业登记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登记;

分立公有房屋承租关系;

其他可能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此外,为保证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德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暂停办理以下手续,暂停期限为一年: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房屋权属分割和抵押;

新增工商营业登记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登记;

分立公有房屋承租关系;

其他可能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解放北路小学地块提升改造四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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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编辑:高畅|审核:蔡文典 潘晓泉

■推广合作:0534-2220035 / 22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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