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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教师职业信用报告制度需配套监督机制 | 锐评

2018-03-22 张全林 中国教育之声
张全林

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厦门将实行教师职业信用报告制度,老师的职称评审、评先评优、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工作,都将与教师职业信用挂钩。(3月20日海峡导报)

《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是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这标志着在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方面,教师的师德表现将成为重要标准。厦门将要实行的教师职业信用报告制度正是这一规范性文件的延伸。对师德“一票否决”看似严厉,其实是对教师的一种保护和厚爱,因为严格要求更有利于教师的成长进步。

良好的师德是全员育人的基石。全员育人的有效实施需要落实到每一个参与的人员身上。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首先需要提高教师的道德品质。教师是与学生联系最紧密的人,教师的师德会直接影响学生的道德观念。教师在传道授业的同时提升自身的德育修养,在学生面前才能树立起典范作用,才能对学生进行最好的道德教育。

师德建设激励机制应当先行。激励机制是对教师高尚品德的肯定和嘉奖,能够激发教师的积极性、能动性,从而形成为人师表的良好氛围,促进教师把师德修养转变为自觉自愿的内在需要。将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与教师的职业信用表现联系起来,是建设良好师德的有效举措。

教师职业信用报告制度的落实离不开监督机制。好制度贵在有操作性,不能搞形式主义。要把信用报告制度做实,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让失德必问责成为常态。要重视考评结果的运用,对于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在升职、职称评定等工作中要“一票否决”。

目前,全国各地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纷纷建立了相应的师德建设制度,并将师德作为聘任和考核的重要依据。教师职业信用报告制度与职称评审等实际利益挂钩需要有细化的操作规范,否则会因自由裁量空间过大而异化,因报告内容过于空泛而流于形式。

落实教师职业信用报告、师德承诺等制度,除了签订师德师风等职业规范承诺书外,如何列出量化清单,如何确定负面清单,如何据实记录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履行职业信用承诺等方面的情况,都是关键环节。只有抓小抓细,职业信用报告制度才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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