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工资、不交社保...遇到这些情况,离职时你可以向老板要补偿金!
在劳动纠纷中,拖欠工资和离职经济补偿金的发放问题比较常见,今天我们邀请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杨琳律师,来给大家说说不同情况下,经济补偿金该如何领取。
杨琳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例一
工厂经营不善,但也没有宣布破产倒闭,工人每天没活干,工资也不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管老板要赔偿金?老板说没钱不赔,要走只能给补齐工资。
律师解答:没有活干,也不发工资,显然是用人单位在拖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要离职的话,老板首先要补全工资,然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案例二
合同过期两月了,单位还没有续签,这算违约吗?如果单位不想给经济补偿,离职的话应该如何申请经济补偿金?
律师解答:这肯定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合同终止了,没有续签合同又工作了两个月,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如果想继续工作,可以视为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的话,可以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主张经济补偿金。
案例三
工厂每月都扣新进员工工资,说新员工没老工人手快!签合同时也没这规定啊!另外厂里不给员工买社保,能否以此要求赔偿和中断合同呢?
律师解答:每个月以新员工没有老工人手快为原因扣工资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从新员工到有经验的老员工,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和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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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中国乡村之声《举案说法》(微信公众号:举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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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雯 //责编:李雨楠 // 监制:汪群均